天水圍天恩邨一對患精神病母子,被指13年前申請公屋時無如實申報資產,持續收到房署「遷出通知書」,疑因精神壓力太大,分別於今年4月及7月墮樓亡。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稱,處理此個案時已「顧及人性化處理」,並轉介個案至社會福利署,聯絡明愛的社工跟進。她並強調社會支持打擊濫用公屋。
何今早在港台節目上,稱對事件感到非常難過,但指住戶2012年申請公屋時,未申報擁有兩片土地,估計價值約70萬,資產超出限額,不合資格申請公屋。在他們入住後,當局給予多次機會申報,仍然有瞞騙,上訴委員會已考慮整體原因,包括醫生信,作出決定是「情理兼備」,「儘量平衡」。何表示,當局有時間給他們搬遷,「不急於要他們搬」,並協助他們申請中轉屋。
她並提到,上訴委員會的組成,目前有130 人,超過一半為律師,其餘是教育界、社工及其他專業人士。
至於處理是次個案的上訴委員會審裁小組,3名成員中,2人為律師、1人為社工,已詳細考慮上訴人呈報的所有資料。
被問到有何改善空間,她認為可物色有醫生背景的人士加入,提供醫學角度意見。
何永賢表示,今次事件反映或要加強同事對特殊需要住戶的認知,與對方溝通要再細心一點,並要有敏感度,可更多訓練提醒執行細節,應付情緒比較容易敏感的人士。
家屬稱對擁地不知情
《明報》昨(8日)報道,恩穗樓住戶鄧母與鄧先生分別患躁鬱症及妄想型精神分裂症(paranoid schizophrenia),他們2012年申請公屋,到2017年11月獲配二人單位。據土地註冊處紀錄,鄧先生於2012年6月以50萬元購入元朗近山邊村兩幅土地,並於2024年3月以40萬元售出。買家的英文姓名,則與原業主相同。
鄧先生的胞姊稱,父母已經離異,母親與胞弟不知道擁有土地,並提及胞弟2012年病發時,父親聲稱會提供4萬元作為醫藥費,條件是簽署有關文件,鄧先生最終同意,但是其後並未收到任何文件副本,亦不清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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