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和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前日(8日)向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提交最新一份香港年度報告,批評香港的基本自由和權益不斷被侵蝕。報告指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316人因《國安法》及相關罪行被捕,定罪率超過95%。
報告引述,香港最新的「人類自由指數」由2023年的第46位跌至去年第50位;「自由之家」評分得分僅41分,100滿分,被列為「部份自由」;「法治指數」在「政府受制衡」及「基本權利」方面均排名第62位。
報告提及去年香港政府在短短49天內推動並通過《基本法》第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形容該法例2003年歷經立法失敗後,一直懸而未決,隨著2020年中共強推《港區國安法》,以及民主派議員相繼被排除出立法會,政治環境早已不容異議,為政府在去年迅速立法掃清障礙。
報告形容《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確寫入中國大陸式的「國家安全」定義,等於給予行政當局廣泛而幾乎無限制的權力。刑罰亦顯著提高,例如「煽動」罪由最高2年監禁升至7年,若涉及「外部勢力」更可判至10年。條例亦改變了減刑機制,凡涉及「國安」罪行的囚犯,只能在懲教署署長認定不危害「國安」的情況下,才可獲減刑三分之一,令大部份相關囚犯要服更長刑期。
歐盟在報告中指出,雖然比起2020年《港區國安法》剛實施時的大規模打壓,《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執行似乎「相對克制」(relatively measured),但其低入罪門檻與嚴厲判刑,已進一步加深寒蟬效應。
司法機構方面,報告指香港法庭去年幾乎全年都在處理與「國安」相關的案件。當中最受關注的是民主派初選案,最終45人被判「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刑期由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僅2人獲判無罪。
傳媒方面,《立場新聞》兩名前總編輯因殖民地時代的煽動罪分別判監21個月與11個月,成為97年主權移交以來首批因「煽動罪」入獄的記者,顯示新聞自由正遭空前挑戰。至於《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案件,審訊一再延誤,截至年底已進入第113天聆訊,黎自2020年底以來一直被羈押,大部份時間在單獨囚禁。
港府援引國安法境外追捕
此外,港府在去年多次援引《國安法》進行境外追捕,對流亡海外的異見人士發出通緝令,並懸紅100萬港元緝拿,歐盟發言人曾譴責這些域外逮捕令。通緝名單持續在香港產生漣漪效應,對社運人士的家庭和社交圈施加壓力。去年1月10日,香港國安警帶走一名社運人士的父母和兩個姐妹問話,該人於2023年12月14日被列入通緝名單。
報告指,在國際商界眼中,香港雖仍具金融自由、司法獨立等優勢,但《國安法》與政治環境令人才與企業信心動搖,不少跨國公司已將區域總部遷往新加坡等地。
港府昨晚發稿回應,表示對報告強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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