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前副省長、政協前副主席胡強被判刑13年,其被指受賄6517餘萬元(人民幣,下同)。去年2月,胡強被查,成為龍年開工之後的「首虎」。

9月23日,福建省龍岩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江西省政協前黨組成員、副主席胡強受賄一案。胡強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款300萬元。

法院稱,2003年至2023年,胡強利用擔任江西省財政廳副廳長、廳長及江西省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陞或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6517萬餘元。

去年2月21日,胡強官宣被查,成為龍年落馬的「首虎」,也是2024年以來落馬的第八虎;8月被開除中共黨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並移送司法,12月被提起公訴;今年4月25日一審開庭。

胡強出生於1962年3月,河北棗強人,長期在江西省財政廳任職。2010年9月任廳長,2018年1月升任江西省副省長,2022年1月任江西省政協副主席,2023年1月卸任。

胡強在江西省財政廳任職期間,曾陷入「周公子」炫富輿論風波。

2022年7月,江西省國有資本營運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員工周劼在朋友圈炫富,引發社會關注。他自稱遇到了胡強,「胡副省長給了我一根煙⋯⋯是那種1200一條的煙,外面買不到。」

周劼的言論引發網民關注後,江西省國有資本營運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通報否認了周劼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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