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政府請求美國最高法院接收終止出生公民權案的審理,就總統行政令是否有權終止出生公民權案的合法性做出裁定。

周五(9月26日),美國司法部副總檢察長(Solicitor General,又稱訟務次長)約翰‧索爾(John Sauer)提交兩項訴狀,敦促最高法院法官審查聯邦上訴法院的一項裁決,以及新罕布什爾州一位聯邦法官的類似裁決。兩個裁決認定,總統行政令違反憲法。

索爾在訴狀中說:「認為在美國領土出生就會賦予任何受美國司法管轄的公民身份,這種錯誤觀點已經變得普遍,並造成了破壞性的後果。」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憲法《第十四修正案》(1868年通過)中的一項條款。該條款規定:「所有在美國出生或歸化美國並受美國司法管轄的人,均為美國公民及其居住州的公民。」

法院傾向於解釋此條款為:無論父母移民身份如何,在美國出生的子女(外國外交官或假想敵對佔領軍子女除外)均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份。

這項權利源於內戰後為明確前奴隸身份而制定的《第十四修正案》,確保在美國領土出生的個人享有平等公民權。

特朗普總統於1月20日簽署的行政命令主張,政府將不再承認在美國出生的無證移民子女的公民身份。政府認為,無證移民子女雖然在美國出生,但不受「美國司法管轄」,因此不受《第十四修正案》的保護,等同於外國外交官子女的法律地位。

該行政令禁止任何美國機構向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個人頒發承認美國公民身份的文件:出生時,其母親非法居留美國,且父親不是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或者,出生時,其母親合法但短暫居住在美國(例如持有學生、工作或旅遊簽證),且父親不是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

隨後,針對該行政令的一系列法律挑戰接踵而至,全美多個聯邦法官裁定,總統行政令可能違憲。

其中一位地區法官約翰‧考夫諾爾(John Coughenour)下達全美禁令,禁止全國範圍內執行這項行政令,並稱出生公民權是「一項基本憲法權利」。

索爾於3月向最高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就考夫諾爾等聯邦法官是否有權發布普遍性禁令做出評判,但沒有要求對特朗普總統旨在終止出生公民權的命令合法性進行裁決。

6月27日,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結果裁定,法官們不具備發布普遍性禁令的資格。最高院解釋,聯邦法院只能在特定案件中提供侷限於當事人「雙方之間的完全救濟」。

7月10日,新罕布什爾州美國地區法官約瑟夫‧拉普蘭特(Joseph Laplante)就相關的「芭芭拉訴特朗普案」(Barbara v. Trump)發布了一項初步禁令,禁止特朗普政府針對2025年2月20日之後出生的嬰兒執行該行政令。拉普蘭特的結論是:「這項行政命令很可能『與第十四修正案的文本及其百年未變的解釋先例相矛盾』」。

7月23日,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的合議庭裁定,該行政令「無效,因為它與第十四修正案賦予『所有在美國出生並受其管轄的人』公民身份的明確措辭相矛盾。」但合議庭的法官看法分歧。

8月19日,司法部表示計劃就此案上訴到最高法院。

9月26日,司法部提交兩項訴狀:審查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裁決,並(不等第一巡迴上訴法院表態)直接受理「芭芭拉訴特朗普案」,請求2025—26審期(10月6日開庭)裁決。

索爾稱,《第十四修正案》的公民權條款「旨在賦予新獲釋的奴隸及其子女公民權,而非賦予臨時訪客或非法外國人的子女公民權」。

他寫道,這種解釋得到了「該條款的明文、其最初的理解和歷史以及本法院的案例」的支持。

索爾指出,這個問題至關重要,值得最高法院審理。

他說:「政府迫切需要確保美國公民身份——這項允許我們選擇政治領導人的特權——只授予那些依法享有這一權利的人。下級法院的裁決使一項對總統及其政府至關重要的政策失效,從而損害了我們的邊境安全。」

司法部副總檢察長並未要求最高法院加快審理。如果最高法院選擇受理此案但不加快審理速度,很可能此案會在2026年某個時候進行口頭辯論,並在6月底或7月初做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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