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議員9月29日提出一項新法案,提議對非公民或非國民向美國外的匯款收取15%的跨境匯款稅。

維珍尼亞州(Virginia)國會議員麥奎爾(John McGuire)提出的這項法案,全稱為「對移民收入之跨境匯款徵收消費稅法案」(Requiring Excise for Migrant Income Transfers Act,簡稱REMIT Act)。

該法案提出,從美國向境外的匯款,將被收取15%的跨境匯款稅,但是如果匯款人是美國公民(citizen)或國民(national),將得到豁免。國民通常是指那些出生於美國屬地,如美屬薩摩亞(American Samoa)等、但沒有歸化成美國公民的人。

這是對今年稍早一參議員提出的一項類似跨境匯款稅的「配套法案」。密蘇里州(Missouri)參議員施米特(Eric Schmitt)6月10日提出了收取15%跨境匯款稅的同名法案(S. 2002),該法案已被送至參議院財政委員會審議,但目前尚未有進一步進展。

「配套法案」是立法者採用的推動立法的一種策略。在兩院制的立法機構中,參議院和眾議院分別提出內容相同或非常相似的法案,以增加法案被通過的機會。

如果麥奎爾和施米特提出的增稅立法獲得通過並被總統簽署成法律,對非公民或非國民的跨境匯款稅將增加至15%。

麥奎爾在9月29日的一份聲明中說,美國是一個充滿機遇的國家。「不幸的是,每年外國人將數十億美元匯回他們的原籍國,從我們國家抽走大量財富。」他說,「這對我們的經濟是一個重大損失,因為通過跨境匯款而流失的每一美元,都沒有被用來在美國購買商品和服務。」

今年7月4日,特朗普總統簽署了H.R.1預算法案(通稱「大而美法案」),其中包括了收取1%跨境匯款稅的法律,並將於明年一月正式生效實施。但該法律只限於採用現金、匯票(money order)和現金支票(cashier’s check)等少數幾種實體匯款方式,大部份日常匯款方式比如銀行轉賬,包括Google付款(Google Pay)、蘋果付款(Apple Pay)等電子錢包,和預付卡等,都不在此法律範圍內,亦即不用繳納跨境匯款稅。

但是麥奎爾和施米特的法案都沒有提到,他們的法案是否只適用於某些匯款方式,而另外的某些匯款方式不在法案所適用範圍內。這兩項法案目前只是在提出和初審階段,還要經過相關委員會的聽證、通過,才能進入全體眾議院或參議院投票,之後如果獲得通過才能送交總統簽署。#

----------------------
【新】📊 每周財經解碼
https://tinyurl.com/2asy8m4p
🔑 談股論金
https://tinyurl.com/yc3uda7e
----------------------
【不忘初衷 延續真相】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Andro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