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表示,《私營醫療機構條例》下,有關規管診所及小型執業診所的規管制度今日(13日)起生效,即日起接受診所牌照申請,以及接受小型執業診所提交發出豁免書的要求。署方估計,全港有約5,000間執業診所,其中三成須申領牌照,並遵守所有牌照條件及實務守則的要求,餘下小型執業診所可申請豁免書。
若診所於2018年11月30日或之前已經運作,其營辦人可於今日至明年4月13日期間提交診所牌照申請;作為過渡安排,衞生署會按情況考慮發出暫准牌照,以便營辦人為診所進行所需改動以符合發牌要求。暫准牌照會在醫務衞生局局長指明的暫准牌照相關條文失效日期、持牌人獲發正式牌照、或在正式牌照申請被撤回或拒絕時屆滿。
若診所於2018年11月30日之後才運作,包括開業或搬遷到新處所的診所,其營辦人須直接申請正式牌照。
至於小型執業診所,即不多於5名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執業,並符合《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特定要求的診所,其營辦人可今日起向衞生署長要求發出豁免書,豁免領有牌照的要求以繼續營辦。@
----------------------
【新】📊 每周財經解碼
https://tinyurl.com/2asy8m4p
🔑 談股論金
https://tinyurl.com/yc3uda7e
----------------------
【不忘初衷 延續真相】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