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男高級督察涉在今年2月,於紅磡警署非禮女同事,案件今日(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結案陳辭。辯方質疑事主證供匪夷所思,指她曾受警隊訓練,但事件發生後未有即時報案,認為是因工作上的不滿,虛構非禮事件誣陷被告。裁判官丘國新押後案件至11月14日裁決。
被告梁閏成否認於2025年2月18日在紅磡警署1樓103室內,襲擊及猥褻侵犯女子X。
控方稱,案發的警隊主管房間不設閉路電視,靠事主證供作為客觀證據。被告被指在下班後擁抱X,當時沒有其他人在場。被告自辯時,曾稱一定無碰到X,之後稱不排除碰到X。丘官質疑被告證供在盤問下「亂晒籠」。
不過控方指,被告長期開放房間予下屬入房索取意見,被告會否在此情況下撫摸下屬,或有利辯方。但是事發時X背向房門,被告見門外有人經過亦可縮手,不代表事件無發生。
控方亦質疑,被告的警誡錄影會面說法,不同於自辯證供。前者被告稱以「數白欖」方式,教X區分牌照調查和刑事調查的文件;後來則稱自己伸出雙手教導。
辯方稱,X可能對被告指導其工作不滿,故虛構非禮事件誣陷,以調離被告的隊伍。另外,X供稱遭被告摸手後不久,一名警司入房找被告討論公務,X應當場投訴;不是下班後才告訴男友、父母。辯方又針對X作供時情緒激動、眼泛淚光,認為她敏感易哭,有機會虛構、誇大事情。
丘官關注,被告曾在內部評核給予X出色評價,只是嫌X工作較慢,質疑他們的關係「係咪關係差到要行依一步棋?」,並是否因此藥致電投訴熱線、報案錄口供、冒上庭宣誓作假口供風險。辯方則重申,不排除X幻想出涉案情節。
案件編號:KCCC12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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