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標籤為「女子在建行存款近30年卻無法取出」的話題,一度衝進微博熱搜前十。

近日,上海顧女士投訴建行黃浦支行,她持有的兩張1997年定期存款單,三個月都未能兌現。

顧女士表示,1997年8月11日和9月9日,她先後在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黃浦支行存了三年期住房儲蓄,約定三年期到後,自動續存,每張存單金額為3,000元。存到如今,算了算利息大概有2,000多元。

今年6月,她前往建行黃浦支行取款,當時櫃台工作人員說,存單時間較長需要後台核對訊息才能取錢。顧女士配合銀行工作,同意等銀行通知後再去取錢。不料,等了三個月之久,都沒等到銀行任何消息。

該支行工作人員則稱,顧女士的名字中包含「王字旁的珮字」,當年系統沒有,因此所有存單打了「單人旁的佩」再手動修改敲章,此環節出了問題,導致無法找到存單的底根。

據上海廣播電視台看看新聞KNEWS報道,顧女士表示同期其它存單均正常兌付,質疑銀行推諉。

報道說,律師指出,依據商業銀行法,銀行應見票即付。若存戶持真實存單,銀行無法證明存單不真實則必須兌付。記者詢問後,建行承認是系統問題,正調取原始憑證,但至今未解決,顧女士仍在等待自己的存款和利息。

此事涉及到存款安全問題,建行的處理方式,引發廣泛批評。

網民認為,「這個事情的核心之處,在於建行找原始憑證的時間太久了。生僻字的存在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也是能作為解釋的原因。但是,處理不應該這麼久。銀行有些底單是紙質永久保管的,不能拿電腦數據說事。既然顧女士存單上有人工修改,照著這個日期這經辦人,找一下原始底單就行的事情,一天不夠兩天不夠七天不夠半個月總夠了吧?結果拖了幾個月。這才是讓人不能接受的地方。」

「直接侵害了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與公平交易權。根據《商業銀行法》,銀行應保證存款支付,不得拖延拒絕。銀行內部系統問題不應成為讓消費者承擔代價的理由。」

「技術升級不能成為『踢皮球』的藉口,檔案缺失、系統換代是銀行內部成本,沒有理由轉嫁給存戶。監管部門應介入,別讓『存款自願、取款自由』變成空頭支票。」

「那這不是銀行自己的問題嗎,幹嘛影響人家客戶。不要以後讓大家覺得錢不能存銀行。 」

「我的錢也是建行4-5年了,各種程序到位了,到現在石沉大海,沒有任何回復!從此建行進入了黑名單。」「十多年前,我遇到一模一樣的情況,那時候我是存了一年多,愣說沒有,找不到了,是工某商銀行。」

「才30年就出這檔子事,這要過了100年,會是甚麼結果。」「國內銀行的信任危機。」#

-------------------
香港大紀元創辦24周年
時代變,信念從未變。
-------------------
💪🏻支持我們,您可以:
刊登祝賀廣告
📞 熱線:2770 5566
成為網站會員
🔗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