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公共檢察署(OM)周四(11月27日)宣布,對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大摩)旗下位於倫敦和阿姆斯特丹的兩家實體,處以總額1.01億歐元(約1.17億美元)的罰款,原因是該銀行涉嫌利用特殊交易架構,非法申領本不具備資格的股息稅退稅,構成逃稅漏稅行為。

OM表示,這項罰款獨立於2024年底,摩根士丹利與荷蘭稅務機構達成的補稅和解。那項和解已於2024年底結案,當時摩根士丹利針對相關稅務責任進行補繳,並支付了累積利息。

根據荷蘭稅法,本國投資者可以申請退還或抵扣股息稅,但境外投資者通常沒有這種權利。根據控方調查,摩根士丹利設計了一套特殊交易架構,使原本不符合條件的境外交易方,得以不當申請退稅。

這類操作常被歸類為「稅務詐騙」,是過去十年歐洲各國稅務調查的核心問題之一。此類交易通過多方買賣股票和稅務身份轉換,使多名交易者可對同一筆股息稅提出退稅申請,已被多國控方視為規模龐大的避稅或逃稅行為,並在德國、丹麥和法國等地引發重大法律行動。

控方今年稍早曾表示將對摩根士丹利提出刑事傳喚,但在程序正式開始前,摩根士丹利選擇接受罰款,案件因此獲得處理。

該案件與摩根士丹利12年前在荷蘭提交的公司稅申報有關,屬「歷史性」案件。

摩根士丹利則表示,對於能「順利解決這宗歷史事件」感到欣慰,並指出相關事項涉及其在荷蘭12年前提交的企業稅申報。

此次重罰再次顯示歐洲監管機構對跨境稅務操作進行擴大調查,更多金融業者可能陸續面臨補稅或罰款,稅務合規已成為大型跨國金融機構不可忽視的核心風險。#

--------------------
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