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今日(9日)與警隊投訴警察課代表舉行聯席會議,會上透露監警會上個年度共接獲投訴警察課轉介1,783宗新的需匯報投訴,按年增加約一成。在該年度,會方共通過了1,790宗投訴,涉及高達2,530項指控,整體增幅為9.7%。「疏忽職守」、「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與「毆打」是錄得顯著增長的三大範疇,按年增幅分別為13%、6%及17%。
在今日公開會議開始前,全體監警會委員及警方代表亦為大埔宏福苑火災的死傷者默哀一分鐘,以示哀悼。
在監警會上個年度通過的2,530項指控中,有309宗被界定為需要全面調查。最終,有38宗被證實屬實,佔需調查個案總數12%。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30宗屬未經舉報,但經過調查後證實屬實的個案。
儘管接獲投訴數量有所增加,報告亦顯示,警方在上年度針對監警會通過的投訴個案,對違規警員採取的跟進行動僅有68項,按年減少14%。
警方投訴警察課高級警司余偉傑表示,今年1月至11月期間,警方共接到2,347項需匯報的投訴指控,按年增加了約6%。投訴增長的主要來源是軍裝職務相關的指控,而涉及刑事調查和交通職務的投訴則呈現跌幅。投訴集中在「未能正確徹底調查案件」、「沒有禮貌」,以及「未能及時採取行動或延遲採取行動」等領域,97%投訴性質屬於輕微。
余透露,在本期內監警會通過了共2,459項投訴,但當中有46%投訴因為無法得到投訴人的協助而無法追查。在所有通過的投訴中,有39項被證實屬實,佔總數的1.6%。
針對近半數個案無法追查的情況,監警會委員陳永德於會上表達了關注。余偉傑解釋,警方在接獲投訴後會竭盡所能透過各種方式聯繫投訴人,但往往遭遇挑戰,包括投訴人不回覆或拒接電話,導致調查工作無法啟動。
監警會主席王沛詩在會議上強調,投訴警察是公民權利,但投訴人亦有責任提供姓名和聯絡方式。她聲稱一旦調查啟動監警會將會嚴肅處理,無法追查的話只會浪費時間與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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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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