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子足球代表隊前助理教練黃子偉,涉嫌在2021年兩度非禮一名女友人,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他今(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暫毋須答辯,押後至7月23日再訊,待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批准被告以現金5,000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以及不准接觸證人。

被告黃子偉(41歲)被控於2021年1月7日,在香港於某車內猥褻侵犯女子Y。他另被控於同年1月1日至5月31日間的一個不詳日期,在長沙灣道香港紗廠工業大廈5期11樓C01B室,猥褻侵犯Y。

翻查資料,黃子偉涉在2021年非禮女下屬,他否認3項非禮罪。裁判官認為事主供詞欠準繩度,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今年3月裁定被告無罪。

案件編號:WKCC238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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