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絕對支持國安法,絕對認同要對付危害國安的壞人,絕對認同國家安全要得到保障,也絕對認同為了國安要付出代價,包括納稅人金錢。但,要用得其所,香港人最實際,一分一亳都要算得清楚,所以問題來了﹕國安的KPI何在?

香港最有名最赤膽忠心的保安局長鄧炳強日前炫耀戰功,指自己在國安法實施以來,已經作出200次反駁,揭示軟對抗惡行、向市民講出真相。

有沒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打工仔向老細「邀功」,誇自己有做工作﹕「老細你睇,我一朝早已經打左200個電話去推銷,我係咪好勤力、好盡責呢?」

香港老闆一定知道如何回應打工仔這種「邀功行為」﹕「你打左200個電話,請問傾成幾多單生意?有幾多個客會俾錢我地?」

無錯,重點不是打了幾多個電話,而是有幾多回應、幾多成功、幾多收益﹗所以當鄧隊長炫燿自己反駁了200次時,第一,5年時間反駁200次,真的不能算很勤力,沙田第一城鎖車隊一個星期可能都鎖了200架車了。第二,反駁完,有沒有改善國安的狀況?有沒有看到每反駁一次,市民就加深了對國安的認識和理解?特別是向外國傳媒的反駁,有沒有得到道歉修正的回應?反駁了5年,國安教育了5年,按道理香港的整體情況應該比5年前有進步,那麼5年後,香港人是否已經可以循序漸進得到遊行的權利呢?如果不能的話,如果軟對抗仍然無孔不入的話,人們都不禁要問﹕請你們有甚麼用呢?你想一想,如果一個保安,告訴你他巡樓很勤力,一個星期巡樓200次,但大樓仍然盜賊猖獗、治安不靖,我作為業主立案法團,都要考慮是否要換保安公司、至少換一換個看更,因為這些巡樓完全沒有實際作用,根本無法保障市民安全。

這種以反駁次數作為邀功的做法,其實就是另類的官樣文章,為大陸官場壞習慣,最為習大大所不恥。開會200次如果都拉不到一個生意回來,開會有何用?反駁200次,但市民仍然不安心、軟對抗不消失,那肯定就是反駁出了問題。是否太老套陳舊?每次都是「別有用心、故意抹黑、引起對特區政府憎恨、由治及興」,「市場唔buy」;甚至,發言人的形象也很有影響,左右大局。看看特朗普新的白宮發言人Karoline Leavitt,金髪美女、大眼可愛有神,說話俐落清脆,而且得勢不饒人,也是戰狼本質。但勝在表達能力出眾、形象討好,甚得外界欣賞,就算是「侵黑」也會對她口下留情。這種反駁隊才有效,請來這種發言人,納稅人的錢才算花得不冤。鄧隊長正義超人的模樣已經有點過時了,足足5年,仍然無法對付「軟對抗」和「黑暴勢力」,是否也是換人的時候?畢竟反駁200次,不及換人1次。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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