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食安中心衞生督察被指於2022年至2023年,串謀盜用食物安全中心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被控同一項串謀盜竊罪。其中一人認罪並任特赦證人,今日(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供。
被告依次為陳映姍(34歲)、林曉君(29歲)、余鳳珍(28歲)、劉承軒(35歲)、李俊禧(37歲),均為食環署一級衛生督察。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指他們於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9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偷竊部份替食安中心購買,作食物檢驗用途的食品樣本,有關樣本是政府財產。
其中劉承軒承認一項交替控罪盜竊罪,即同時期在香港偷竊兩包芝士、罐頭法式燉小牛肉、醬汁八爪魚等,並任特赦證人。
劉承軒今日作供指,他於2017年入職食環署,2021年7月加入食安中心進出口組「香港2小組」,上司曾簡介工作內容,指要按指引棄置食物樣本。他亦知悉不可把食物樣用作私人用途。
劉承軒表示,於2022年年初首次得悉可將食物樣本帶回家,指首被告陳映姍當時在辦公室將食物樣本交予他。劉提到,陳映姍曾興奮地提到,與其它檢測需將樣本送去政府化驗所不同,食品輻射檢測有部份在辦公室進行,組員可自由選購食物檢測,剩餘的食物樣本可以自用。
劉承軒續指,陳映姍曾表示家人數目多,很快吃完一塊肉;次被告林曉君則指自己有「肉類真空封膜機」,可處理好肉類分幾次進食。
劉承軒又透露,組員間曾在WhatsApp群組討論回家後如何處理食品樣本,陳映姍曾分享自製「羊肉沙律配芝士」,他覺得該些芝士是剩餘食物樣本。他又說曾稱聽聞第三被告余鳳珍說與朋友開派對時使用「好多芝士樣本」。
被告上司、高級衞生督察劉巧君今日完成作供。她供稱,所有被告入職時均有向他們簡介指引,按指引行事,指引有提及用剩的食物樣本要銷毀並進行棄置紀錄。不過劉同意有關指引頁數多,簡介只講重點。
案件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WKCC2693/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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