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選47人案」認罪而判囚四年兩個月的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和范國威,今天終於刑滿出獄。但理應「重獲自由」的他們,卻沒有自由接受訪問,甚至沒有自由選擇自己的方式離開——凌晨時分,懲教署已安排專車進入監獄接走四人,其間拉下黑色車簾,不讓傳媒拍攝人臉,獄外還有數十警員把守,阻撓通宵守候的記者靠近。這樣的出獄場面,不期然令人想起2022年獲釋的梁天琦。

當然,「梁天琦式出獄」並不始於梁天琦。在中国大陸,早有數不盡的良心犯刑滿出獄後,依然被當局嚴密監控、軟禁、跟蹤、限制離境,像維權律師王全璋、江天勇、高智晟等,彷彿由一個小監獄轉移到另一個大監獄。只是過往大家萬料不到,類似這種赤裸裸侵犯人權的事,也有一天會坦蕩蕩讓世人看見在香港發生。

著名中國法律專家、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Jerome Alan Cohen)——馬英九和陳弘毅都曾是他的學生——針對中共這類齷齪手段,發明了一個貌似自相矛盾的詞,叫「Non-Release Release」(直譯是「非釋放的釋放」)。我查不到正式的中譯,不妨譯作「釋而不放」。所謂「釋而不放」,表示中国的人權運動家和律師在刑滿釋放後,只是名義上「自由」,實際上仍處於拘留狀態,例如遭受軟禁,或被強制遣返原籍地而不准離開等。

例如在2015年「709維權律師大抓捕」中判囚四年六個月的王全璋,雖於2020年出獄,但其後他一家人仍受監視,住家安裝攝影機,外出有人跟蹤,辦護照與出境均被拒絕,甚至連小兒子亦受株連,多次被禁止入學和出境,理由竟是「危害国家安全」。另一例子是高智晟,他的經歷更加可怕:2014年出獄後,他持續遭受軟禁;2017年8月失蹤,自今將近八年,依然下落不明。

孔傑榮指出,「Non-Release Release」可追溯到1957、58年「反右運動」的勞動教養,現在則演化成打壓獲釋良心犯的制度,讓政權以一種法律以外的方式,更持久、更有效地令人噤聲,並消滅政治犯的光環。在〈中国「釋而不放」的多種面貌(The Many Faces of “Non-Release Release” in China)〉一文中,孔傑榮正是舉了高智晟作例子:

For example, whatever became of the great, courageous lawyer Gao Zhisheng? While repeatedly subjected to the formal criminal punishment system, his resistance generated periodic bad publicity for the Party and government. Since his last “release”, however, which forced him back to his native village, he has disappeared. Do people still remember him? Many wrongly assume he has happily been “reformed”.

(例如那位偉大勇敢的律師高智晟,他後來怎樣了?儘管曾多次遭受正式刑事處罰,但他的抗爭卻不時給黨和政府帶來負面輿論。然而自他最近一次「獲釋」,當局把他遣返家鄉後,他就失蹤了。大家還記得他嗎?許多人更誤以為他已經自願「改造」成功。)

以上就是中国大陸數十年來的實況。即使在看似最「文明開放」的胡、溫年代,「Non-Release Release」都沒有任何停止跡象,導致中国許多最可敬的仁人志士,都在長年累月的非正式「拘禁」中,悄沒聲的湮滅於那個「盛世」,被公眾遺忘。今日香港在這方面會不會跟大陸完全接軌?我不想猜,希望不會。祝福已出獄的、尚在獄中的義人平安。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馮睎乾十三維度」Patreon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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