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江海匯集團金融詐騙案的一百多名受害者於7月1日集體聯署,向中共中央、最高檢察機關遞交第二封公開信,重申案件「定性錯誤」,並要求糾正「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吸」)的指控,追繳贓款、懲辦主犯,並嚴查背後的官商勾結和監管失職。

今年7月1日是中共結黨104周年。這是繼今年4月29日首度上書中共領導人後的又一次集體發聲。山東濱州一受害者徐女士告訴大紀元記者,案件已過去近一年,但主要疑犯至今未歸案,大量資金去向不明,司法機關仍堅持以「非吸」立案,試圖將政府責任推卸於普通出借人,致使數十萬受害人血本無歸、維權無門。

她說:「江海匯自從去年8月份暴雷後,山東省政府不但不去處理,反而對付我們老百姓維權,用傳喚,封門阻止我們上訪,有的受害者試圖以跳樓抗議,我們已經多次組織向政府請願,但連社區都出不去,他們警察一得到消息就包圍我們社區。」

這封標題為「懇請檢察院 嚴查山東江海匯集團合同詐騙案,嚴懲背後保護傘」的聯署信指出,江海匯集團自成立以來,獲得政府頒發的多項金融許可,歷年年檢合格,且曾多次接受山東新聞報道、獲得表彰,在多地政府與城投平台合作創辦金融服務平台,「完全不符合『非吸』與『非法集資』的法律定義」。

另一位受害者李女士對《大紀元》表示,江海匯的營運始終在政府「合法外衣」之下推進,包括地方政府的股權參與、國有企業入股經營、金融監管部門備案許可,以及中共官員的「站台背書」。她說,「哪有政府鼓勵、媒體宣傳、官方頒牌還能稱為非法的融資行為?而且江海匯集團主腦被他們送到海外,逃避追究。」

公開信列舉「程序違法」和「內容違法」兩個層面的問題,指控警方在尚未立案階段即預設「非吸」罪名,強制要求受害者填寫特定表格,否則不予受理材料,涉嫌剝奪法律權利。

一百多名聯署的《訴求書》提出依法徹底追繳贓款、依法嚴懲罪犯等三項訴求。五百萬血本無歸的李女士說,「受害群體在信中要求徹底查明資金流向,披露流入國企、私企、慈善平台的資金詳情。」她還說,「所有做慈善的錢,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錢,應該全部追回。」

江海匯案涉及兩百多億元人民幣,6萬個家庭。十多個月以來,許多家庭因此離婚,有的受害者患上抑鬱症等。受害者主張,既然地方政府和國企曾參與江海匯經營並從中分紅,理應對受害者的損失承擔兜底退賠義務。「所有城投的錢,政府應兜底退還」,受害者在信中強調,「不能讓我們既被騙錢,又背黑鍋」。

公開信中還特別點名2023至2024年間多次受聘擔任「聽政員」「監督員」的案主周春衛,要求立即撤銷其所有政治頭銜、公開消除影響,並嚴懲包括省公安廳、省信訪局在內的任命單位,「不能讓賊人披紅掛綵,羞辱受害者尊嚴」。

周春衛是江海匯集團董事長安志斌的妻子,案發後兩人逃美。

在受害者列出的多份舉報清單中,不僅涉及山東省金融監管局、公安廳、工信廳、財政廳、人行、銀保監局等監管機關,也包括近二十位疑似為江海匯站台、協同操作或失職瀆職的政法高層、政協委員及國企負責人。部份已落馬官員如海南前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星泰被指可「另案深查」。

江海匯集團自2021年成立以來,在山東全省設立百餘分支機構,員工超過兩千人,號稱「服務中小微企業融資」,吸收數十萬民眾資金參與「應急轉貸」計劃。2024年8月案發後,公安通報初步涉案資金超過400億元,主要涉案人員安志斌、周春衛夫婦潛逃海外至今未歸。

2025年4月底,受害者首次集體向中央領導人提交訴狀,指出政府政策本身鼓勵參與「應急轉貸」,地方監管層和金融平台之間存在利益輸送。7月1日,他們再次集體發聲,希望借黨慶日「喚起高層關注,促使司法糾偏」。

中國法學界一位要求匿名的學者告訴記者,此案「具有極高的象徵意義」,不僅檢驗地方政府與企業之間邊界,也考驗中國(共)法治對被誤導群眾的保護能力。他說,「如果地方政府既參與鼓勵,又不承擔責任,只能製造更大社會不滿。」

截至本稿發出時,山東省政府及公安機關尚未就7月1日公開信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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