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於周四(24日)對紐約市、市長亞當斯、市議會議長以及紐約市警局和懲教局官員提起聯邦訴訟,質疑其庇護城市政策違反憲法的至上條款,蓄意阻撓聯邦政府執行移民法。

訴訟由司法部在紐約東區聯邦法院提起,聲稱紐約市的相關政策使聯邦移民官員無法執行其法定職責,進而危及公共安全。司法部指出,紐約市「釋放了數千名本應交由聯邦處理的危險外國罪犯」,這些人當中許多在釋放後又犯下嚴重罪行。

司法部長邦迪(Pamela Bondi)發聲明表示:「如果紐約市不願捍衛其市民的安全,我們將挺身而出。」

槍擊事件引發訴訟

本案在一名下班的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官員於7月20日在紐約市的華盛頓高地遭兩名非法移民槍擊後提起。根據訴狀,兩名曾有多次犯罪紀錄的非法移民涉嫌企圖搶劫該官員並朝其臉部與腿部開槍,其中一人曾於2024年4月因重罪盜竊被捕,且收到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發出的移民拘留令,卻仍被紐約市釋放。

國土安全部長諾姆(Kristi Noem)表示:「若不是紐約市的庇護政策,這場悲劇是可以避免的。還需要多少生命損失,才能讓公共安全成為這些大城市的優先事項?」

聯邦政府指控紐約市違憲

訴狀援引美國憲法第六條第2款(至上條款),指出聯邦法律在移民事務上的優先地位不容地方法規牴觸,並引用一系列判例主張,州與城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礙聯邦移民法的執行。

司法部指出,紐約市2014年(白思豪執政)以來大幅擴大施行的庇護政策,包括禁止市警協助聯邦執行民事移民拘留令、禁止分享關鍵拘留與出庭資訊等措施,明顯違反聯邦法例8 U.S.C. § 1373,妨礙資訊交流、執法協作與社區安全。

根據聯邦統計,自2021至2024財年,ICE在紐約市逮捕了28,427名外國人,其中許多為嚴重罪犯。而2024財年,紐約市懲教局僅配合了ICE 4%的拘留請求,自2016年以來,紐約市警察局則未曾尊重任何ICE拘留令。

地方議員與聯邦立場分裂

訴訟引用2025年5月七位市議員(包括兩位民主黨人)致司法部長的聯名信,該信表示,庇護城市政策「削弱了國土安全部與本地執法部門的合作」,呼籲聯邦政府介入。

然而,市府與市議會則持不同立場。市長亞當斯的發言人馬梅拉克(Kayla Mamelak)表示:「我們會審視訴訟內容。」但強調亞當斯市長立場一貫,即「任何人都不該因身份而害怕尋求警察協助或公共資源」。

市長亞當斯在周三記者會上談及庇護政策時坦承,市長權限無法凌駕於市議會制定的法律之上,立法權屬於市議會。他曾於今年早些時候透過副市長簽署行政命令,允許ICE在雷克島設辦公室,但遭市議會強烈反對並提起訴訟,使計劃擱置。

市議會當時強烈反對修改庇護政策,堅持保護移民能平等使用城市資源、就學及獲得執法協助。

過去三個月,司法部也對洛杉磯、科羅拉多州、伊利諾伊州和新澤西州提起了訴訟。

紐約庇護城市政策歷史淵源

本次聯邦訴訟長達37頁,不僅指控紐約市現行政策違憲,更詳細回顧了紐約市作為「庇護城市」的歷史與其與聯邦政府長年來的摩擦。

根據起訴書,紐約市自1989年以來即自豪地標榜為庇護城市。當時市長郭德華(Ed Koch)發布第124號行政命令,禁止市府機構在特定情況下向聯邦移民當局通報外國人身份。此政策意在保護非法移民免受驅逐威脅。郭德華的繼任者,包括丁勤時(David Dinkins)和朱利亞尼(Rudolph Giuliani),均重新確認該命令的有效性。

針對紐約及其它城市的類似措施,國會於1996年通過了兩項關鍵法案,反制地方政策:(1)《個人責任與工作機會調解法》(福利改革法)第434條:禁止任何州或地方機關限制員工向聯邦移民機構提供有關移民身份的資訊。(2)《非法移民改革與移民責任法》第642條:進一步禁止政府機構或官員妨礙資訊的維護與共享。

這些條款現編入《美國法典》第8編(8 U.S.C. §§ 1644, 1373),成為聯邦保障地方配合移民執法的基礎條文。

這兩部法案頒布後第11天,紐約市便提起訴訟,主張聯邦法律違憲。然而,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裁定,紐約市不得禁止地方官員與聯邦移民機構合作,確認聯邦法優先於地方政策。

法院指出,雖然聯邦政府無權強迫地方機關主動參與聯邦計劃,但州或市政府不得禁止其員工「自願合作」或共享移民資訊。

面對敗訴,紐約市繼續抵抗。2001年,紐約市憲章修訂委員會提出修憲案,並獲選民通過,要求市府機關在「法律允許範圍內」保密其取得的個人移民資訊。該修正案語言刻意模糊,被批評為繞過第二巡迴法庭的判決,意在繼續保障無證移民的資訊不被披露。

同時,紐約市也設立了移民事務市長辦公室,進一步制度化保障移民權利的政策。

2003年,市長彭博(Michael Bloomberg)先後發布第34號與第41號行政命令,制度化「不問政策」。其中第34號命令:撤銷前市長郭德華的124號命令,改採「不詢問政策」(Don’t Ask Policy),禁止市府員工在特定情況下詢問民眾移民身份。第41號命令則進一步強化規定,要求在未涉及非法行為的前提下,市府員工須對身份資訊保密。

彭博的刑事司法協調員費因布拉特(John Feinblatt)解釋道:「運作原則是你不詢問,因此資訊不會進入備忘錄、資料庫或檔案。」

該政策實施後被廣泛稱為「全國最強的地方性移民資訊保密政策」,標誌著紐約市對庇護政策的深化與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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