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周三(8月6日)宣判,華人貨運代理班傑明‧魏(Benjamin Wei)因參與長達逾十年的回扣及詐騙計劃,被判處一年緩刑、200小時社區服務,沒收400萬美元,並須向受害公司Polar Air Cargo Worldwide賠償逾357萬美元。
根據判決,魏男對補充起訴書中三項罪名認罪,包括共謀電訊詐騙及誠實服務詐騙、實質電訊詐騙,以及共謀洗錢。
Polar是由阿特拉斯航空(持股51%)與DHL快遞(持股49%)於2007年在紐約成立的合資企業,專營定期貨運航線,覆蓋北美、南美、亞洲、歐洲及中東地區。
成立Polar的目的之一,是讓DHL等速遞公司在航班上擁有專屬貨運空間,以確保包裹能可靠且即時送達。剩餘艙位則透過GSA(銷售總代理)銷售,其它貨運代理需經由指定GSA訂艙。
長期腐敗計劃
控方指出,自2004年至2021年7月,魏與九名共同被告參與一項規模龐大的回扣計劃,利用與Polar高層的關係,詐騙公司數千萬美元收益,並侵蝕員工的誠實服務。
多名Polar高管透過操縱與貨運代理、地面服務供應商等的合作條件,私下換取現金回扣、隱藏的股權分紅或其它利益,影響公司營運的幾乎每個環節。
魏透過其貨運代理公司Vizion及銷售總代理(GSA)公司Griffin Cargo,向Polar的高層支付各種形式的回扣,以換取優惠運價、佣金比例及業務推薦。這些回扣包括按貨物重量支付的費用、與Polar合作所產生收入的一定比例,甚至透過海外空殼公司簽訂虛假諮詢協議來轉移資金。
此外, Polar的某些高層隱藏了他們在與公司簽約的企業中的持股身份,並藉此從Polar的合約中獲取利益。這些合同多由涉有利益衝突的高層推薦並持續續約,收入主要來自Polar。這種長期的詐騙行為導致Polar的業務普遍腐敗,影響了公司幾乎所有營運層面,並持續了十多年。
控方估計,參與計劃的六名Polar高層共收取超過2,300萬美元的非法收益,而Polar因此蒙受至少2,900萬美元損失,其中約357萬美元與魏男的業務直接相關,而魏支付的回扣總額約為400萬美元。
配合調查換取輕判
魏男於2023年4月被捕,9月起開始配合政府調查,並於同年10月依合作協議認罪。根據量刑建議,他原本可能面臨51至63個月監禁,但因全面配合調查,獲得減刑。
在給法官的信中,魏承認自己因貪念接受Polar高層的「交易」安排,隨時間推進逐步陷入對Polar業務的依賴,未能及時抽身。他表示,自己失去專業聲譽、長期商業夥伴和朋友的信任,並背負逾50萬美元貸款維持公司運作,最深的痛苦是給家人帶來羞辱。
魏強調,他將用餘生透過誠實工作與服務他人來彌補過錯,並對自己的行為表達「深刻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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