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至今已被還押近五年。今日(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第149日聆訊,控方繼續結案陳詞。

控方指,黎智英自2019年4月起「串謀勾結外國勢力」,透過《蘋果日報》及個人行為公開要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其中,2020年5月推出的「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呼籲市民寫信予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尋求美國支持或透過外交手段向中國施壓。控方承認,該行動當時未違法,因《國安法》尚未生效,但顯示黎長期參與相關協議。此外,黎於2019年7月及10月訪美游說,又撰文提倡對中國實施制裁。

控方強調,黎在《國安法》生效後仍持續相關行為,例如接受外媒訪問、在個人專欄「成敗樂一笑」及「Live Chat」節目中發表言論,提倡制裁、封鎖或其它敵對行動。黎明知其言行受國際關注,特別是美國官員,並利用這點達成其目的。例如,黎的助手Mark Simon曾告知黎,其在《華爾街日報》的文章獲美國國安委職員閱讀,顯示黎的言論受關注。控方又引述《霍士財經網》主持人Maria Bartiromo與黎的訊息,作為黎知悉國際關注的證據。

《蘋果日報》英文版吸引西方注意

控方指,《蘋果日報》英文版是黎實現其目的的重要工具,黎主導英文版編採方針,旨在吸引西方民主國家注意,促使其對中國採取行動,包括制裁中共官員;黎曾指示助手Mark Simon,希望美國政要如時任副總統彭斯及國務卿蓬佩奧訂閱《蘋果日報》;黎更明確要求英文版集中報道「黃色」立場的新聞,毋須平衡報道或包含中國正面新聞。

針對煽動刊物罪,控方指《蘋果日報》涉案文章「毫無根據地」攻擊中央及香港政府,而非辯方所稱的「批判性意見」或提供解決方案。法官李運騰質疑,若文章提出撤回《逃犯條例》,是否屬解決方案?控方回應,若目的是使人們對「政府不信任、對政府產生敵意」,即構成「煽動意圖」。

法官杜麗冰則舉例問,若有人撰文批評近期政府採購樽裝水風波,是否必須提出解決方法。控方回應並非必須,只要文章是糾正政府的缺失,就不算「煽動」。

法官李運騰關注,控方如何證明黎確知其言論受美國官員關注,而非僅透過Mark Simon等人的傳聞。法庭不能依賴傳聞證供,質疑控方提供的訊息證據是否足夠。控方回應,這些證據可作為環境證供,結合其它直接證據證明黎的意圖。

李運騰亦質疑,黎提倡取消香港特殊地位或在貿易中考慮非貿易議題為何構成「敵對行動」。控方認為,任何「干預中國內政」的行為均可視為「制裁或敵對行動」,但承認其專家證人僅關注美國法律,未能就「敵對行動」的定義提供具體意見。

案件編號:HCCC5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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