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觀塘區議會提交文件,指計劃將一幅位於茶果嶺道、鄰近觀塘法院大樓的「商業」用地,改劃興建私人房屋,預計可興建約1,440伙單位,容納約3,744人,並會有長期護理院、智障人士輔助院舍等社福設施,以及零售設施和公眾停車場。
根據規劃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提交的文件,該地毗鄰觀塘法院,面積約0.96公頃,現時用作臨時公眾停車場及渠務署的存料及工務用地,原本預留作發展商業樓宇,經政府檢視後,建議該幅用地轉用作房屋發展,由「商業」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10」地帶(修訂項目A),並研擬於用地提供的社會福利設施,長期護理院、智障人士輔助宿舍,以及為精神復元人士照顧者而設的家長/親屬資源中心。
擬議總地積比率為「住用7.5倍」及「非住用1.5倍」,樓宇高度限制為「不高於主水平基準上140米」,料可興建1,440伙、容納約3,744名住戶。
署方表示,已對該用地擬議轉作私營房屋進行一系列技術評估,根據工程可行性研究,預期上述發展計劃不會對附近地區的交通及運輸、環境、排污、排水、供水、視覺、景觀及空氣流通等方面帶來無法克服的技術問題。
署方擬議的修訂還涉及兩個項目,包括因應城規會轄下的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於2023年9月22日部份同意,位於茶果嶺道428號的榮山工業大廈用地,由「綜合發展區」地帶的土地改劃為「商業(1)」地帶,以便榮山工業大廈重建作商業╱辦公室發展。該用地最高地積比率限制為11倍,最高建築物高度限制為主水平基準以上120米,並須闢設一條面積不少於1,205 平方米的公眾海濱長廊。
另一幅為位於油塘崇信街、已落成的私人住宅發展用地(蔚藍東岸),建議把該用地由「綜合發展區(5)」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11」地帶,發展限制與「綜合發展區」相若,最大住用及非住用樓面面積的限制,分別修訂為44,750平方米及7,900平方米(相等於總地積比率5倍),最高建築物高度限制則維持為主水平基準上80米及100米,和闢設公眾海濱長廊和公眾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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