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天恩邨一對患精神病母子因持續收到房署「遷出通知書」,疑因精神壓力太大,分別於今年4月及7月墮樓亡。戶主女兒鄧小姐質疑上訴委員會無採納青山醫院建議。房署回覆查詢稱,對事件深感難過,將認真檢視並仔細探討進一步改善工作指引及流程,特別是與特殊需要租戶有關的個案。

據《明報》報道,恩穗樓住戶鄧母與鄧先生分別患躁鬱症及妄想型精神分裂症(paranoid schizophrenia),2017年11月獲配二人單位。

房署去年11月29日發信,指調查發現他們沒如實申報資產,遂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於去年12月底或之前交回單位。該任戶上訴,青山醫院去年12月2日發證明書,指鄧先生得悉須遷出後情緒低落,院方建議房委會容許二人續居上址。

上訴委員會今年2月25日聆訊。房署3月11日通知鄧母「委員會確認『遷出通知書』」,稱須儘快交回公屋,相隔約一周後再發信提醒。

鄧小姐質疑由通知上訴至正式聆訊時間太短,未能尋求律師意見或申請法援。她又指母親得知上訴失敗後情緒激動,收到第二封通知信後一度將雜物堆放客廳,又曾有自殺傾向。

鄧小姐表示,經房署轉介社工提議後,母親和弟弟申請了中轉屋,不過鄧母於4月20日墮樓身亡。鄧先生因母親身故病情惡化,青山醫院4月22日再發證明書,建議房委會暫緩遷出令。至7月31日,鄧先生亦墮樓輕生。

房署則回應稱上訴委員會聆訊完畢後進行審議,會綜合考慮各方全部資料、提問及陳述,以及現行房屋政策後作裁決;又指房署職員為確保公共資源合理運用,須以公平公正原則處理。

房署又強調,職員於3月11及19日按裁決結果致函租戶同時,亦分別於該日當面及致電鄧小姐表示十分明白租戶特殊情況,並引述鄧小姐表示她會作為租戶聯絡人。房署稱「為尊重他們的意願」,職員其後與鄧小姐商討住屋安排,未直接接觸二人。

房署又稱上訴委員會去年12月2日收到上訴信,聆訊前和當日均沒接獲上訴人需尋求律師協助而需延期的要求。

房署表示,未來本着「情理兼備的原則」,更小心注意處理每宗有特殊情況租戶個案的手法,執行工作更細心聆聽需要,亦盡力理解、體諒和支援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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