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造假問題湧入香港,繼大陸電商平台「拼多多」有商家宣稱能製造香港多間大學的學生證之後,社交平台「小紅書」最近出現不少招募「假合租」的帖文,聲稱支付部份租賃費用但不實際入住單位,只要求租賃合同、水電費單據及稅務文件等以其名字登記,用於申請「高才通」受養人簽證的住址證明。入境處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故意申報失實或填報虛假資料即屬違法,即使相關人士已取得香港居留權,亦會被遣返。

「小紅書」充斥大量「合租不住香港」、「受養人租房要求」等帖文,聲稱為了申請「受養人簽證」,尋找「只掛名不住」的合作對象,強調需合法辦理「打釐印」等條件。部份帖文表示只需合租6個月,願承擔三分之一租金,但租約、水電費單據及稅務文件需登記為「自己名字」;另有帖文提出僅需提供「名義租約」。

《星島日報》記者以合租者身份「放蛇」調查,有大陸網民聲稱因居住在深圳、於香港工作,需尋找合租夥伴,以香港地址證明申請香港永久居留及受養人簽證;其公司每月提供1.8萬元租金津貼,因此需租住月租1.7至1.8萬元的單位,租賃合同亦需以其名字登記,而記者則需與她另簽私人轉租協議,僅支付八成租金,約1.44萬元。

當記者詢問法律風險時,對方多次強調「無影響」,並稱入境事務處不會「實地核查」,僅審核租賃合同和水電費單據等文件;還表示申請量龐大,當局難以逐一查驗,住所證明僅為輔助材料,並非續簽受養人簽證的必要條件,叫記者無需擔憂。

入境處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會嚴格審批每宗來港簽證或延期逗留的申請,按需要抽查和核實,包括向發出相關文件機構查證。亦會以突擊巡查,判斷申報資料是否屬實。若任何人故意申報失實,或填報其明知為虛假的資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15萬港元和入獄14年;若證實有人用非法手段,獲取來港或延期逗留的簽證或進入許可,處方也可依法宣布無效,並遣返原居地,包括已取得香港居留權者。

「拼多多」賣假大學學生證

此外,大陸電商平台「拼多多」出現販售香港多間大學學生證的情況,商家聲稱只需提供個人資料和照片,便可製作學生證,包括港大、中大、理大等,部份更表示可用於進出校園。

有線新聞台記者以45.5港元向商家購買一張「中大學生證」,對方聲稱可憑證進入校園,但無法保證進入宿舍或圖書館,亦有店家強調其產品僅為拍照娛樂,不含電子晶片。

港大、中大、科大、城大及嶺大回覆指未發現假證使用情況,並強調校方學生證設有防偽及加密設計,難以冒用,若發現有人使用,會即時報警。港大亦表示已知悉有網店販售類似「紀念品」,將研究法律行動。

報道又引述大律師黃繼兒警告,這類文件屬虛假文書,如用於進出校園或獲取服務,已涉及使用虛假文書及欺詐,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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