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取代無包括「富戶政策」的舊租約,房協今日(15日)起分批向2.5萬伙出租屋邨租戶寄出新租約文本。租戶若如常交租,被視作接受新租約條款。
房協總監(物業管理)潘源舫稱,居民在將來一兩天就會收到文件,如果拒絕新租約,則須於文件發出後一個月內寄回回條。相關租戶要於現有租約屆滿前交回單位,若搬遷有困難,可申請暫准居住證,最多住多4個月。他說,政策為善用公屋資源,希望加快公屋單位流轉。被視作接受新租約條款的程序,是為提供方便居民,毋需辦理額外手續。
今次更換租約後,租戶最快在2028年4月要申報資產。房協有近三分一為全長者戶(超過60歲),會在最後階段才會向他們發出新租約,預計他們明年8月陸續收到新租約,明年年底完成更換所有更換新租約的安排。
至於上訴安排,潘源舫說因是次終止現有租約,並即時提供新租約,現行的一般機制並不適用。
房協2018年起推出富戶政策,其轄下的出租公屋單位共逾3萬個,但要等舊租戶搬遷、繼承等時機才可更新條款,過去7年只有約5,100租戶更新租約,房協於是採取上述簡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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