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影片及圖片,指有遊人在西貢火石洲「打邊爐」,斥責「啲渣人們真係黐X咗線」、「佢哋當自己屋企」,暗指大陸遊客。隨後有傳媒報道事件,有自稱組織團隊的大陸網民用普通話發布影片指報道造謠,稱有帶走垃圾。
片段見到,有數人在海邊的岩石上搭建露營用的天幕,旁邊亦有人撐傘。另一片段中,則有至少十多人在岸邊的岩石上,先見到有人架起露營用的桌子,上面疑似有爐頭。不遠處的海邊,有人撿起一隻海星,放在網中。
有不同網民質疑,「拎隻海星上水,諗住bbq?」、「搞到烏煙瘴氣仲話要點搞生態旅遊?你睇下呢d(啲)咁真係心痛」、「啱啱今日新聞話施政報告要搞跳島經濟,之後個個島都會見到呢啲生蕃」。亦有網民稱,在野外煮食,「本地人出島或者露營都會架啦」、「去火石洲拎埋cookset(煮食用具套裝)打邊爐呢個則為本身係無問題既,垃圾清好唔破壞環境其實都OK」。不過有人引述法例,稱火石洲屬於地質公園受保護地區,「明火煮食已經犯法」。
大陸網民回應
帖文經廣傳及傳媒報道後,有網民用簡體字稱指控是「謠言」,並上載普通話旁述、用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節目音樂作為背景音樂的影片,「鄭重聲明」指有傳媒的報道「不實」,遭「嚴重誤解」。
該片段指團隊多次組織「香港清野戶外活動」,清理香港的山林,活動後所有垃圾已全部帶走,相片中的膠袋是「早已存在的海洋垃圾,明顯已被海水浸泡多時」。至於海面的漂浮物,則是其他船帶來的湧浪導致。
至於海星被帶離水面,影片指是「其他遊客捕捉」時,團隊成員因未曾見過海星而上前拍照,「該海星已被放歸大海」。
影片更表明,其團隊「從未搭建天幕」,「全程在30多度高溫下暴曬活動」
影片呼籲傳媒報道前先核實,「不要因語言差異而帶有偏見」。
漁護署:加強巡邏
漁護署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會加強巡邏火石洲一帶,如發現有人違規,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署方稱,《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訂明,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範圍,公眾只可在指定露營地點或指定燒烤地點內生火或用火,否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年。據《林區及郊區條例》,任何人士在郊區留下火種,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元及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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