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接受電視節目訪問而廣為人知的「何伯」何煊,今日(3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源於今年5月,他在港鐵兆康站與一名女子爭執期間,情緒失控以殺蟲劑噴向對方,導致其手臂受傷。
案情指出,事發當日下午,何伯與第二任妻子「何太」途經兆康站出口時,與女事主X及其兒子發生口角。X用手機拍攝二人並出言侮辱,稱他們是「過街老鼠」,何伯憤怒之下從袋中取出殺蟲水向X噴射。事主其後求醫,證實右前臂出現紅腫及紅疹。
辯方律師陳詞時透露,何伯於1960年代由廣州移居香港,曾從事建築工程,與首任妻子育有5名子女,唯家庭關係疏離。其後再婚,與年輕妻子因節目訪問而成為公眾焦點。辯方指,二人外出時常遭途人非議,案發當日亦因事主拍攝及辱罵而引發衝突。
辯方補充,何伯現已與第二任妻子分居,獨居安老院,健康欠佳,曾於2016年接受心臟手術,現需定期覆診,下月將入院做小腸氣手術,手部亦有舊患未癒。其積蓄已近耗盡,現靠綜援生活,冀法庭酌情處理,考慮以罰款或緩刑方式判刑。
控方在庭上確認事主不會提出賠償要求。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指示控方於下次聆訊補交傷勢資料,並強調法庭會全面考慮案情及傷情,所有判刑選項仍屬開放。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待索取感化報告。
案件編號:TMCC 1347/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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