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中共在全國嚴查電瓶車之後,網約車或成為另一主要目標。

多方消息顯示,北京運管部門正在全市範圍內嚴查網約車,以打擊所謂「非法營運」為名,對司機進行扣車、罰款等處罰。律師認為,政府部門扣車違法,侵害民眾就業權利。

近日,網民「小強」晒出自己被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隊查處的截圖。截圖中,一份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顯示,當事人未取得網約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決定對車輛「實施扣押三十日」。保存地點在紅興物業停車場。

在處罰書當事人的地址一欄,沒有寫其在北京的居住地址,而是原戶籍地所在的老家地址。

在網絡上,上述消息引發熱議。網民表示,「北京的網約車現在根本就辦不了營運證,90%以上的車子都沒有營運證,一查一個準。」「人為刀俎我為魚肉。」「老百姓在他們眼裏就是賺錢的機器。」

小強日前告訴大紀元記者,他的車子被運管扣了。他送客人到朝陽區十里河地鐵站,乘客下車之後,他正準備把車子開走,過來兩三個人,把他的車子攔住了。一開始他不肯下車,但被告知,反正被他們抓到了,跑不掉的,要是不配合會更麻煩,處罰更嚴重,還會延長扣車的時間、辦理的周期,最後損失的還是他個人。

小強沒辦法,只能配合他們下車。他們直接開著他的車子,開到停車場去了。給他開了一張罰單,以非法營運為由將車輛扣押。

第二天一早,小強去執法隊交罰款的時候,看到每個進去辦理的人都要登記,前面已經有挺多人都在辦理了。

小強到交通運輸執法大隊交罰款。(受訪者提供)
小強到交通運輸執法大隊交罰款。(受訪者提供)

「他們就是要錢。對我進行4,500元錢的處罰,還有60多元錢的『違法所得』被沒收。當時他們給我幾個空白文件,讓我拿到租車公司去蓋章,寫證明材料,結果我甚麼都弄好了,去了之後發現,他連看都沒有看,這些東西他們根本不需要。」小強說。

他也提出質疑,「既然是不合法的,那你們為甚麼不去處罰租賃公司呢,不去處罰平台呢?」但又被他們威脅「如果不配合,就罰的更多。」

小強認為,「它(政府部門)就是故意讓這些車輛都處於不合法的一個狀態,他們好進行處罰。平時可以不罰你,但是想罰你的時候他也有『法律依據』。」

「沒有北京戶口開不了網約車」

2016年以來,各地政府陸續出台了網約車管理辦法,網約車平台需要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證,司機需要取得網約車駕駛員證(業內稱為人證)、車輛需要取得網約車運輸證(業內稱為車證)。

但在2016年12月,北京市交通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發改委、北京公安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等多部門聯合印發《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其中第八條關於網約車駕駛員的規定條件中,首先要求「本市戶籍」。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等部門明文規定,非京籍駕駛員沒有網約車駕駛員的資格。(網絡截圖)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等部門明文規定,非京籍駕駛員沒有網約車駕駛員的資格。(網絡截圖)

「在北京開網約車,必須要是北京本地的戶籍,所以我們外地人就辦不了人證,也沒有辦法辦車證,反正就是查到了就算你倒楣唄。但是他也不是整天都查的,他就是在一些固定的地方,基本上都是上午查,查一上午。」小強說。

於是網約車司機和運管部門開始了「貓和老鼠」的遊戲。

業內人士大家互相通風報信,總結有哪些查車的地方。一條「北京開啟史上最嚴扣車」的消息,提醒大家幹活(開車)務必注意,並羅列了從早上8點開始的檢查地點,涵蓋從故宮北門、國貿橋、紫竹院、建國門到大興機場等多個區域,有的地點全天候檢查,提醒「接送客人必須提前50米下車」。

北京網約車司機分享北京運管部門的設卡查車點。(受訪者提供)
北京網約車司機分享北京運管部門的設卡查車點。(受訪者提供)

小強還告訴記者,車子被查了之後,他當時請求對方通融一下,說「不要罰我,我也掙不到多少錢嘛,而且我還有按揭要還,還有信用卡要還」,對方稱:「我昨天查了一個女的,她信用卡都欠了七十多萬了,那不是一樣要罰?這麼多人,不可能給你一個人手下留情嘛。」

隨著經濟下行,失業增加,越來越多的人從事網約車行業。一份《中國網約車司機生存狀況》的調查報告顯示,疫情之後,大量找不到工作的年輕人、被裁員的白領,破產的個體戶老闆紛紛涉足網約車行業,從業人員快速增加。

各大平台為了佔據市場份額紛紛降低訂單價格。比如,在合肥這個城市,很多司機一天營運12個小時,流水(毛收入)達不到300元,有時甚至達不到200元,而在2018年以前,營運12個小時,流水可達360到420元。

小強告訴記者,九月份以後就是淡季了,這段時間價格又降了很多,每個平台都有一定程度的降價。「政府也沒有一個指導的價格,他們(平台)隨心所欲嘛。現在有一些特惠價只有1塊1一公里、1塊2一公里,但是擱以前,平峰期至少都有1塊5、1塊6一公里。」

他說,租賃公司平台還有很多套路,抽取司機的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平台抽成最高不能超過29%,但是資本他總是想著多掙錢啊,比如乘客是通過滴滴平台下的訂單,但是滴滴平台把訂單發給另外一個平台,滴滴抽29%,另外一個平台再抽多少。客人付了100元,到司機這邊就只有60元,他們抽掉40%。」

律師:交管部門違法 呼籲維權

原北京律師張仁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目前網約車是一種職業,營運是一種謀生的手段,那麼管理營運屬於行政管理,政府的行政行為,必須要有法律依據。禁止的東西必須有明文的法律規定。

他解釋,在行政行為上,跟民事行為不一樣。民事行為是沒有法律禁止的,你都可以去做;行政行為倒過來的,只有有法律規定的你才能做,沒有法律規定的你不能做。

此外,立法法有明確規定。關於相對較重的處罰規定,僅限於國務院的行政法規,還有省一級的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法律,即地方法法規。各地省、人大以下各個市、地區都沒有立法權。

「比如說對網約車的處罰規定,你必須要拿出是國務院或者是北京市人大的法規。北京市交通委員會不行,它沒有這個權力,法律沒有授權他們進行重的處罰。他只能警告這種比較輕的,涉及到罰款、扣車這些就是比較重的。」他說。

經濟蕭條加上惡意罰款,導致網約車司機的生存狀態持續惡化。小強也認為,這種查車罰款並不合法,也想維權。但是他也知道徐志永、丁家喜以前呼籲教育平權,搞了好多年了,最後也沒有能夠改變甚麼。

對此,張仁表示理解,他在國內的時候也知道,這種就業歧視很普遍,它是非法的,可以在二年內向地方提出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但是法院有的以各種藉口不受理。

「我在北京,我為北京做貢獻,那當然有權利,像教育權利、就業權利。在憲法上這都是公民的權利,各個部門在實際操作中不能違反憲法。總之是體制問題,中國雖然有憲法,但是他違反憲法沒法追究,那就等於沒有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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