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府一家聯邦上訴法院認定總統特朗普自今年2月以來透過一系列行政命令徵收的大部份關稅均屬「非法」。
特朗普政府的律師認為,《國際緊急狀態經濟權力法》授予總統「監管進口」的權力「毫無疑問的包括關稅」。
目前,美國最高法院已經介入,並將於11月5日聽取雙方口頭辯論。預計最快可能於今年底,最高法院會針對特朗普關稅政策的「合法性」做出裁決。那麼,最後的裁決會有利於特朗普?還是不利於特朗普?如果高院不支持特朗普關稅又會造成甚麼影響與後果?特朗普又可能有甚麼樣的對策呢?
焦點法案:《國際緊急狀態經濟權力法》
《國際緊急狀態經濟權力法》(IEEPA)是這宗關稅案的焦點,該法案於1977年在卡特政府任內通過後,一直是美國許多經濟政策的基礎,包括針對制裁、對外投資計劃、資料安全限制,以及對資訊和通訊技術的控制。
從卡特起的歷任美國總統都引用過IEEPA,因為該法案賦予了總統「處理全部或大部份源自美國境外、對美國國家安全、外交政策或經濟造成異常和特殊威脅」的權力。卡特使用該法案凍結了伊朗政府資產,以應對伊朗人質危機事件。拜登總統也用該法案對俄羅斯實施了廣泛的制裁,以懲罰俄羅斯在2022年入侵烏克蘭。
但是,此前從未有美國總統利用IEEPA徵收關稅。如今,特朗普總統成為第一人,他援引了該法案的第1702條款,該條款授權總統在國家緊急狀態下,可以「監管……任何外國或其國民擁有任何利益的財產的進口或出口」。
利用該條款,特朗普在今年2月1日宣布對中國、加拿大和墨西哥徵收「販運關稅」,理由是需要阻止芬太尼毒品販運和非法移民;4月2日宣布對185個國家和地區徵收「對等關稅」,並同時徵收10%的普遍關稅,這次的理由是需要降低美國的貿易逆差。
過去40年來,除極少數年份外,美國長期處於貿易逆差狀態,即出口總額小於進口總額。
特朗普認為,IEEPA法規中的「監管……進口」一詞賦予他徵收關稅的權力,他已就芬太尼販運、非法移民和貿易逆差宣布了的緊急狀態。
圍繞關稅徵收權限的爭議
這些關稅在實施後受到三宗訴訟案的挑戰。第一宗訴訟是在華盛頓DC的聯邦法院提起的,原告是生產玩具的兩家小型家庭企業。
另外兩宗是在紐約的國際貿易法院(CIT)提起,包括一起由五家小型企業組成原告的訴訟,和一起由俄勒岡州牽頭的12個民主黨州聯合提起的訴訟。
CIT和DC聯邦法院在5月底都裁定原告勝訴,並認為特朗普徵收關稅的做法超出了IEEPA賦予他的權力。特朗普政府上訴後,負責審理CIT上訴案件的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在8月29日以7比4投票結果裁定,特朗普無權徵收關稅。
9月3日,特朗普政府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最高法院9月9日批准了複審,併合併兩案,準備快速審理。在高院審理期間,特朗普關稅將繼續保持有效。
聯邦上訴法院依據「重大問題」原則——即,國會在將重大監管權力委託給行政部門時必須提供明確的授權——認定IEEPA沒有明確提及關稅,因此沒有對廣泛徵收關稅提供明確授權。
特朗普政府的首席大律師D. John Sauer在給聯邦最高法院的案情陳述中表示,IEEPA授予總統「監管進口」的權力就是「明確授權總統徵收關稅」,因為關稅「是監管進口的傳統且常見的方式」。
最高法院曾在2024年8月以「重大問題」原則否決了拜登政府減免學生貸款債務的計劃,並裁定該計劃是「非法行使總統權力」。一些觀察人士認為,最高法院可能會以這項原則否決特朗普徵收關稅的權力。
Sauer反駁說,「重大問題」原則旨在處理「特定且反覆出現的問題」,即「某些機構行使了超出國會合理授予範圍的、影響深遠的權力」,但是最高法院「從未在外交事務的背景下適用該原則,因為國會推定授予總統廣泛的權力來補充其憲法賦予的權力」。
Sauer還敦促最高法院支持特朗普總統關於將貿易逆差和芬太尼毒品販運構成國家緊急狀態的決定。他認為,最高法院不應有權審查這類決定,因為「大法官缺乏機構能力來判斷外交事務何時構成需要緊急應對的異常和特殊威脅;這是國會和總統的任務」。
聯邦上訴法院多數法官的另一個論點是,「即使IEEPA授權徵收關稅,它也不授權『無限』的關稅」。Sauer認為這種論點站不住腳,因為IEEPA及其相關法律《國家緊急狀態法》(NEA)對關稅施加了各自的限制,例如對緊急狀態設定了一年的限制,以及「一系列允許國會監督和推翻總統決定的程序和報告要求」。
針對美國總統徵收關稅權的法律訴訟先例
聯邦最高法院從未就總統是否可依據IEEPA擁有徵收關稅的權力進行評估。與目前的關稅案比較相似的是50多年前的「美國訴吉田國際案」(United States v. Yoshida International)。
該案最初是對時任總統理尼克遜徵收關稅的法律挑戰。尼克遜在1971年為應對巨額貿易逆差,引用了1917年的《對敵貿易法》(Trading with the Enemy Act)而對進口產品徵收10%的臨時關稅。
1974年,美國海關法院(CIT的前身)裁定,尼克遜不具備《對敵貿易法》賦予總統在緊急情況下「監管……任何外國或其國民擁有任何權益的財產的進口……」的權力。
不過,美國海關和專利上訴法院在1975年推翻了海關法院的裁決,並認定尼克遜有權徵收關稅。上訴法院解釋,10%的關稅是「有限的」,是「作為一項『臨時措施』,旨在應對特定的國家緊急狀態,這與總統徵收任何他認為合適的關稅稅率『截然不同』。」
特朗普政府認為,「吉田國際案」的裁決支持了他們現在的立場。他們也指出,關稅在讓其它國家與美國進行談判方面發揮了作用,如果取消關稅,那將「擾亂美國行政部門與幾乎所有主要貿易夥伴之間正在進行的敏感外交談判」。
許多企業和外國政府已經把特朗普關稅當作了「新常態」。就在關稅訴訟於下級法院進行期間,特朗普已經在8月1日(一個關鍵截止日期)前與英國、歐盟、日本、南韓、越南、菲律賓、印尼等國達成新的貿易協議。
若高院不支持特朗普關稅會有哪些嚴重後果
最高法院清楚地了解其最終裁決可能會帶來的經濟後果。多數相關專家也不相信最高法院最後會裁決特朗普關稅無效,但是,如果高院做出不支持特朗普關稅的裁決,那會發生甚麼呢?
財政部長貝森特表示,美國財政部可能需要退還「大約一半的關稅,這對財政部來說將是可怕的」。
根據美國財政部發布的「關稅和某些消費稅」數據,到2025年8月,美國關稅總收入已超過1,830億美元。
特朗普已經警告,如果他的政府敗訴,美國可能不得不推翻已談妥的貿易協議,國家將「遭受巨大損失」。
令特朗普失去談判籌碼 美國繼續受全球化之害
哈佛大學政治研究員George Yean對《大紀元》表示,他不太相信最高法院會推翻特朗普關稅,因為最高法院也會「權衡美國的地緣政治利益」。但是假如最高法院否定關稅的話,他認為,那會讓特朗普失去與全世界談判的籌碼,讓美國的貿易繼續受全球化的傷害。
當特朗普在2016年第一次競選美國總統時,他就指責全球化令美國製造業外流,損失的工作崗位達700萬個。
全球化令美國長期處於貿易逆差狀態。據統計,過去40年裏,美國因貿易赤字產生的損失高達42兆美元,佔GDP比率高達153%。
為此,特朗普在第二任期一開始就把解決貿易逆差作為他的最優先事項之一。
投資經理人Milton Ezrati對《大紀元》表示,如果高院做出不利於特朗普的裁決,這會「極大的阻礙白宮的戰略」。
目前擔任金融傳播公司Vested的首席經濟學家的Ezrati認為,特朗普「並不執著於」關稅結構和稅率高低,他只是利用關稅來與其它國家「達成對美國公平或有利的貿易協議」,他能夠「徵收、修改和取消」關稅,這給他為貿易談判提供了「迴旋餘地」。
「我們已經在他與南韓、日本、歐盟和英國的協議中看到了這方面的潛在證據。」
英國首先在5月初就與美國達成協議,並獲得最優惠的關稅稅率,從25%降到10%。之後在7月下旬裏,日本和南韓的關稅從25%降到15%,歐盟的從30%降到15%。
George Yean表示,這些美國的盟友,他們是在關稅壓力下和特朗普簽署了新的貿易協議,因為他們都依賴美國市場,如果特朗普關稅失效的話,「他們會增加跟美國討價還價的餘地,他們會加大自己的要價,美國就得做一些讓步,因為美國如果不能加關稅,美國就失去了一個非常大的籌碼。」
Ezrati認為,最高法院的不利裁決不會阻止住特朗普贏得貿易協議的努力,但會產生極大的限制。#
(未完待續)
(大紀元記者梁耀對本文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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