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昨(28日)拘捕2男3女,他們被指涉「協助及教唆暴動」、「串謀煽惑暴動」、「煽惑暴動」、「妨礙司法公正」及《維護國安條例》下的「煽動罪」。
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今日表示,被捕人介乎32歲至60歲。涉嫌在2019年底為參與「暴動」的人士製造及提供武器,其中一名34歲的男被捕人另涉在多個社交媒體多次發表文章,「煽動他人憎恨特區政府及作不守法行為」;一名被捕50歲女子涉嫌協助其中一男被捕人移走證據,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警方於行動中檢獲25萬元現金,相信與案有關。5人被捕人正被扣留調查,不排除稍後或有更多人被捕。
被問到被捕人的職業、身份,及其中一名被捕人被指與早前審訊的口岸爆炸品案脫罪被告有關。張伯傑說案件仍在調查中,現不方便具體透露被捕人身份,又稱今次調查是基於全新證據調查,完全獨立於以往其它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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