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七旬的士去年12月在找續時,不滿被乘客要求找3毫,涉罵對方「屎忽鬼」、「垃X圾」、「廢人」、「唔死都無用」等,今日(3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無禮貌及不守規矩」罪成,被判罰2,000元。司機認為事件「好小事」,為3毫子搞上法庭,是浪費公帑、濫用警力。
被告關國培(70歲),報稱的士司機替工,他無律師代表。控罪指他在2024年12月1日晚8時45分,由旺角新世紀廣場往何文田欣圖軒期間,作為的士司機時無合理辯解而無禮貌及不守規矩。
暫委裁判官高麗盈引述證供指,男乘客當時與妻子乘的士返家,以100元支付43.7元的車費,獲找56元,於是要求被告找續3毫子。不過被告表示「毫子係唔會找」,但男乘客認為被告駕駛時使用手機,不滿其駕駛態度,故不想額外支付3毫子。
雙方爭執超過20分鐘,期間被告以粗言穢語辱罵乘客「X你老母」、「X街」等,最後被告同意退還現金,乘客改用八達通付款。男乘客打算拍攝被告司機證時,被告拒絕並反轉證件。男乘客表明會會用的士扣分機制投訴,被告罵男乘客,並趕其下車,男乘客終報警。之後被告更不斷用粗言怒罵對方,更用手機拍男乘客與妻子,稱要「擺上網等全香港人睇到你啲醜態」。
裁判官引述被告辯稱,乘客付現金至警方到場期間,自己在車上沒有說話。但是被告在盤問下,又承認是「冇講太多嘢」。不過,裁判官認為男乘客的證供與呈堂的涉案片段內容吻合。
被告自辯時稱講「屎忽鬼」時沒有直視男乘客,並非對男乘客無禮貌,並表示拍片是令同行留意相關情況,並非意圖拍攝乘客。
裁判官不接納,稱被告曾表明被檢控定罪後,會公開錄影,並稱「你放心」,是顯然有意拍片放上網。
至於被告解釋,涉案句子是自己的說法方式,並非對乘客不禮貌。但高官引述被告與警員對話的錄音,認為其對話方式並非一樣,不接納其解釋。
控方稱,被告有一項不小心駕駛的案底。
被告求情時,指不滿意裁決,又覺得為3毫子搞上法庭,是浪費公帑、濫用警力。裁判官多次打斷被告,認為事件歷時20多分鐘,涉及粗言穢語,案情嚴重,判罰款2,000元。
案件編號:KCS6084/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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