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周冠威探討學童自殺現象的新作《自殺通告》,在8月4日送審後,至今3個月未有結果,超出法例要求。他今(4日)公開要求「釋放《自殺通告》」,質疑當局因為其拍攝過反修例運動紀錄片《時代革命》,對他有差別待遇,勸喻電檢相關官員「好自為之」。
周冠威在其Facebook形容《自殺通告》「被電檢『囚禁』三個月」,批評港府在無理拖延,失去程序公義,每次詢問都只是回覆正在處理。他指,電影在台灣製作,但故事發生於架空世界,並非香港或台灣,「題材是學童自殺,內容怎會違反國安?」
他質疑,如果當局是基於他曾拍攝過《時代革命》的話,「那就更加離譜,明明白白給人知道,香港政府對人不對事,甚至不依法例;電檢規定14天要交出結果,如有國安疑慮可多28天審批,但現在已經足足92天,整整三個月。縱使我拍攝過這套紀錄片,但一直都是無罪之身,政府繼續這樣下去,只會給世界知道香港管治的荒謬與不義。」
他公開勸喻電檢相關官員「好自為之」,「對自己對政府好的話,請你們履行公務員的責任,回歸邏輯與程序,挽回香港的聲譽,不要再用電檢或國安的名義去『囚禁』這套電影,釋放《自殺通告》!」
不會放棄爭取《自殺通告》在港放映
他稱,相信電檢人員、國安人員、政府官員和所有執杖權力的人,有能力搬亂反正,「畢竟我深信善良的種子埋藏在每人心裏」。
周冠威強調,他不會放棄爭取《自殺通告》在香港放映,會繼續禱告,也會為「囚禁」這套電影的人禱告,「願你們善良的種子生出力量」。最後他為自己心靈禱告,「天真與單純地相信,神安排一切的遭遇,甚或是祂容許的苦難,背後有深深愛我的美意」。
台灣傳媒報道,周冠威現時在台灣,準備出席《自殺通告》11月5日晚在台灣舉辦的5場首映會。該片將於7日在台灣公映。
延期已超出法例及指引
據香港現行法例及指引,電檢決定期限14天。如果涉及國安,商經局長可准許延期28天審批。
早於上月,《明報》報道港府2021年修訂《電影檢查條例》及《有關電影檢查的檢查員指引》後,有50齣影片「因國家安全考慮」須修改內容,13齣不核准上映。
報道當時有訪問周冠威,他已經指出《自殺通告》8月4日送審後,仍然未有結果。電影報刊辦當時回應,不評論個別影片的申請及檢片決定。
周上月分享該報道時,反問「也好,或許證明這套電影根本不涉國家安全,所以找了兩個月都找不到任何禁映的理由?最後結果,會像《時代革命》一樣『冷處理』我,《1人婚禮》因而獲得放映機會?還是我要再次無奈接受禁片的「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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