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EX爆煲以來,所謂「收網」聲音此起彼落;警方話起訴16人,仲透過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追緝兩名主腦同一名骨幹;證監會就自稱不斷完善監管、檢討制度。聽落好似有進展,但落到地,苦主最關心三條問題——「真係拉到核心成員未?」「核心資產追唔追回到?」「散戶有冇機會回水?」——答案依然令人心寒:證監會當初後知後覺,制度設計錯配,加上政府一面「招商引狼」,一面又說要審慎監管,結果就係散戶血本無歸,收網只係姿態,未見實質。

政策先行、監管後置:香港點樣「引狼入室」

過去幾年,特區政府高調發出所謂發展虛擬資產市場「政策宣言」,表面「開放、創新」,實際卻變相向全球平台派發「邀請卡」:「埋嚟睇、埋嚟揀」。

據行內消息,查詢牌照者逾百;官方亦曾自豪講,2、30間海外公司計劃在港設點、80多間表示有興趣。這套「先招商、後監管」思路,配合金管局對3大發鈔銀行「鼓勵」服務加密平台,還要銀行「唔好怕」——試問傳統審慎監管原則擺在哪處?營造友好環境是一回事,但把守風險閘門才是監管機關天職。

去年生效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新發牌制度,理論上「先領牌,後營運」。但最大敗筆——容許已在港營運平台享有12個月過渡期。這種設計,等同告訴市場:

「未領牌都可以繼續運作一陣,慢慢申請。」結果點?部份平台即時鑽空子:一邊高調話「會申請牌照」,一邊搭上網紅、鋪天蓋地打廣告「吸金」。監管訊號混亂、執行邊界模糊,市民只見到地鐵站大海報、KOL口沫橫飛、OTC門店一街接一街,邊度分得出咩叫「過渡期」、咩叫「合規」?

更加荒謬係:以寬鬆安排行政治理複雜新興市場,將技術風險、合規風險、跨境資金流轉風險層層疊上去,卻冇相應強度投資者保護。對散戶來說,過渡期不是福利,而是陷阱。

  • 其實早在2022 年7 月,證監會已將 JPEX 關聯企業列入「無牌公司及可疑網站名單」。但只列入清單,未有進一步主動強力介入、監管或禁止其對香港散戶宣傳/接收資金。
  • 直至 2023 年9 月13 日,證監會才發表聲明,點名警告 JPEX 無牌、並指出其推廣/宣傳行為可疑。期間平台已大量透過網紅、大型廣告、OTC 找換店等渠道吸納散戶資金。如此監管反應,可說是「慢一步」甚至「遲一步」。

宣傳機器全速開 散戶知情權全線潰敗

JPEX例子活生生:自稱高息、低風險,年化回報講到去到雙位數;與上市公司傳出「合作名目」、成立合營公司、又或者宣稱會在港申請牌照;配合KOL、OTC、投資講座、社交媒體「教路」,短時間內「吸金」效應爆棚。有苦主受「20厘回報」吸引,幾日之間就把其它平台資產轉入去,最後「提幣」變成「加天價手續費」,再之後就提唔到。這種典型的「流動性鎖喉」:先把你鎖死,再拖延時間,把資產轉走、清洗、分流。

散戶資訊嚴重不對稱。一來加密產品極複雜;二來法律語境、合規狀態、跨境結構冗長;三來政府既視虛擬資產為新經濟增長點,監管口徑就自然變得曖昧。結果,最弱勢嘅市民就最容易「聽信」市場噪音。

證監會「後知後覺」:警示太遲、執法太慢

有人會話:證監會早喺事發前把關聯實體列入無牌名單、其後亦發警示聲明。問題係市場感受到的執法威懾同監管存在感,幾乎等於零。廣告照出、KOL照開LIVE、OTC照兌換,連地鐵站同的士頂都見到招牌。當日常視覺空間被鋪滿推廣,監管機構只發幾篇網頁聲明,對散戶而言根本不構成有效提醒。等到明刀明槍出手時,平台已經「落咗閘」、提高「提幣費」、資金鏈轉移晒——典型慢半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在警方拘捕行動後仍為當局辯護,表示數碼資產(又稱虛擬資產)市場不斷變化,不論甚麼市場、甚麼服務一定有「潛在壞分子」,形容若有些產品「Too good to be true(好得讓人難以置信)」,市民及投資者一定要小心。又稱JPEX事件後更重要是思考監管上如何與時並進,並在投資者保護及教育做更多工夫。

這些說法無疑是為證監會當初不作為而辯護,但無法洗脫當局不作為令大量投資者出現損失。

「收網」:拉到人≠拉到核心 凍結資產≠苦主回水

講到「收網」,近兩日檢控16人、發紅色通緝令,當然係進度;但必須冷靜面對三個殘酷事實:

1. 核心未盡落網

檢控名單當中,包括KOL、OTC相關人等,警方亦指其中6人屬「核心」。但同時承認仍有主腦在逃。沒有把所有中樞人物緝拿到案,資金網絡就難以完整還原,關鍵錢包、簽名權限、跨境企業結構未被完全掌握,就談不上真正「拔釘」。

2. 凍結≠追回、追回≠分配

現時累計凍結資產大約2.28億元,而報稱損失超過16億元。反映缺口巨大。就算之後再有凍結,亦未必足以覆蓋;而且「凍結」不等於自動退回苦主,民事索償程序在後頭,資源同時間均是成本。現實上,多數地方都有「先到先得」排隊效應;再加上日後可能有充公/公帑回撥安排,苦主未必分到足額。

3. 證據鏈與跨境追討超高難度

加密資產可以多跳轉、多錢包、多鏈跨行,配合離岸殼公司,追蹤成本奇高。過程牽涉司法互助、交易所配合、鏈上鑑識、冷熱錢包流向分析、甚至私鑰掌控問題。一言以蔽之:要拉回「核心資產」是硬仗中的硬仗,而目前見到成果,離「廣泛回水」相距甚遠。

散戶仍是最後一個被想起的人

當日大海報同光環,令人以為虛擬資產在香港已「合法又安全」;而當潮水退去,散戶先知自己只是制度試驗下白老鼠。資訊不對稱、合規邊界模糊、法律成本高昂、維權程序漫長——每一項都對個體投資者極其不友善。監管者口講投資者保護,但實際上散戶在賠償序列裏排得好後。

不要再自欺:香港不宜開放虛擬資產予一般散戶

JPEX之亂,正正印證一個我一直強調判斷:香港不宜把虛擬資產交易全面開放比散戶。不是說金融創新不好,而要見位放手、識得止損。

  • 產品層面:標的複雜、波動極端、對手方風險高、平台治理缺口大、退出機制不清晰。
  • 監管層面:部門資源有限、跨境協作繁複、科技與合規人才缺、執法節奏追不上市場速度。
  • 教育層面:散戶金融素養參差,對風險承擔與合約細則理解不足,極易成為宣傳機器受害者。

在條件不成熟之前,讓散戶大規模參與買賣資產,等同政策性放大社會性風險。

結語:收網只係開始,補鑊先係關鍵

「起訴16人、通緝3人」固然是程序上進度,但未拉盡核心、未查清資金網、未建立分配機制,談不上真正收網。散戶要回水,路途漫長;而制度層面如果不即刻封鎖漏洞,下一個JPEX不單止會出現,規模可能更大、手法更隱蔽。

JPEX之亂,赤裸裸曝露香港監管文化一個「致命盲點」:先講發展、後想風控。在傳統金融都仲會出事年代,把加密這種高複雜、高不確定風險資產推比散戶,實在不智。與其事後「收網」補鑊,不如一開始就不要打開呢個「過渡期」缺口;與其寄望檢控威懾,不如早早把宣傳、OTC、平台治理拉到同一條「硬監管」軌道。

到最後,監管價值不在於發幾多新聞稿,而在於散戶幾多真金白銀可以保得住。在這個指標之下,今次成績單不合格。除非即刻轉軚——凍過渡、列名單、限散戶、重OTC、強執法、建鑑識——否則,JPEX只是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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