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政府於周二(11月25日)晚間,對一名聯邦地區法官的裁決提出上訴。該裁決認定,聯邦派遣國民兵違憲,但暫緩執行裁決三周,以便政府提出上訴。

特朗普總統表示,他派駐國民警衛隊是為了應對華府地區的犯罪與暴力情勢,同時支援聯邦執行移民法。

特朗普於8月11日簽署總統備忘錄,指出華盛頓特區政府「已喪失維護城市公共秩序與安全的能力」,並表示「華盛頓特區的暴力犯罪率已高於世界上一些最危險的地區,這是國家的恥辱。」

最新上訴通知書指出,聯邦政府正在將地方法官官賈‧科布(Jia Cobb)於11月20日作出的裁決,上訴至華盛頓特區聯邦上訴法院。通知書未說明上訴理由。

這宗訴訟最初由華盛頓特區總檢察長布萊恩‧施瓦爾布(Brian Schwalb)提起,質疑特朗普涉嫌非法部署國民警衛隊,因此要求法官在訴訟期間禁止聯邦未經市長同意部署部隊。

地方裁決:部署國民兵違憲 總統不得隨意行使權力

科布法官在10月24日聽取口頭辯論,於11月20日做出裁決。

科布表示,特朗普接管華府國民警衛隊的行為違反美國《憲法》,並非法干涉當地官員的執法權限。他指出,總統僅能依州法規定的特定權限召集國民警衛隊,不能以「他認為合適的任何理由」隨意行使此權力。

科布在裁決中指出,法院不接受聯邦政府「隨意宣稱的憲法權力」,如果把《憲法第二條》下的總統權限解讀得過於廣泛,將會削弱國會管理華盛頓特區及其國民警衛隊的角色。

美國《憲法》第二條明確規定總統的權限。法官表示,總統沒有隨意行使《憲法第二條》部署華盛頓國民警衛隊、以威懾犯罪的權限。科布說:「歷史慣例顯示,總統的權限應按此理解。」

華府控派國民兵違法 司法部反駁僅執行保護任務

華府特區政府律師米切爾·賴希(Mitchell Reich)在聽證中表示,沒有任何法規授權聯邦可在華府執法,因此指控聯邦部署國民兵屬違法行為。

賴希表示,國會擁有特區立法和管理的最終權力,包括對國民警衛隊的管轄,並制定了非常詳細的民兵法規,說明總統何時可以部署國民警衛隊。總統僅可在應對暴動及類似騷亂時使用國民警衛隊,且事前須向地方當局提出請求。但聯邦尚未完成此程序。

他指出,聯邦政府錯誤認為總統幾乎擁有無限制的權力,可以將華盛頓特區國民警衛隊作為輔助警力部署在特區。

在同一場聽證中,司法部副助理部長咸美頓(Eric Hamilton)表示,國民警衛隊主要做保護任務,他們未從事執法工作。

咸美頓指出,當國民警衛隊暫時拘留他人「是出於保護目的」,而非執法。他說,拘留是為了「消除威脅」,符合他們保護任務的職責。

原文:Trump Admin Appeals Order to End National Guard Deployment in DC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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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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