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前首富蘭世立去年因在短片平台發布涉及中國食用油巨頭益海嘉里金龍魚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金龍魚)的言論,被法院判定名譽侵權,需要公開道歉並支付賠償款。但在支付超額款項後他的銀行賬戶仍一度被凍結,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一則影片引發的侵權判決

這場法律戰源自於蘭世立2024年7月在短片平台發布的內容。他在影片中指「油罐車運食用油進金龍魚工廠」,並稱「金龍魚兩天跌了6,500億」「你以為為了省兩個成本幹了這種事情沒有報應」「運油以後連清洗都不清洗」「和毒牛奶沒區別」「金龍魚應第一個退市」。

相關言論導致其被益海嘉里以名譽權侵權為由將蘭世立告上法庭。這宗名譽權糾紛案今年4月11日由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一審宣判,一審判定蘭世立侵權,應賠償益海嘉里1萬元(人民幣,下同)經濟損失及2萬元律師費,蘭世立不服上訴,9月29日,二審法院判決維持原判。

蘭世立發聲明:已支付10萬元仍被凍結賬戶

然而,判決後的履行細節卻引發更大的公關風波和法律博弈。《南方都市報》日前報道,今年11月11日,蘭世立發道歉聲明稱,現經法院調查,上述言論均與事實不符。蘭世立承諾不再發布任何不實言論。

但蘭世立11月20日召開媒體發布會,公開指責金龍魚「欺人太甚,忍無可忍」,表示要向金龍魚宣戰,一是就上述名譽糾紛案正式向上海高院提出再審申請,二是認為益海嘉里未歸還其失誤支付的多餘賠償款項,並稱已向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遞交起訴書。

他堅稱,自己已向益海嘉里支付了賠償款項1萬元,但因財務輸入錯誤,導致最終支付了10萬元。然而,益海嘉里卻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導致蘭世立帳戶被凍結。此事甚至導致他「在海外出差時差點流落街頭」。

益海嘉里的回應與法院程序

益海嘉里11月25日晚發聲明,否認蘭世立對其隱匿收款的指控,並稱將視情況採取法律手段。

益海嘉里稱,判決生效後,蘭世立未按期履行,法院強制執行凍結了蘭世立一個銀行賬戶中的30,700元,後蘭世立支付了10萬元並公開道歉,法院於2025年11月10日解除了凍結,公司於11月18日將其多付的款項69,300元退回。

據益海嘉里在聲明中提供的單據、蘭世立提供給媒體的單據以及天眼查顯示,10月21日,武漢商界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向益海嘉里轉賬了10萬元,寫明是代蘭世立支付賠償款項,10月22日,蘭世立被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執行3萬元,11月18日,益海嘉里向前述武漢企業支付69,300元,備註「退回多打款」。

財經大V「風暴眼」報道,在這場「羅生門」中,蘭世立代理人與金龍魚代理律師的一段聊天截圖,提供了新的線索:蘭世立代理人質問:「你們收到了我們支付的10萬元執行款……又去申請執行……是不是太過份了?」

金龍魚代理律師回應:「判決有道歉一項,9月底的判決書,到現在蘭總(蘭世立)都沒有發來道歉聲明,我也沒辦法再拖下去了呀。」這段對話暗示,益海嘉里申請強制執行,可能是因為蘭世立未「公開道歉」。

然而,法院記錄顯示蘭世立的帳戶解凍日期是11月10日,而他在社交媒體上發布道歉聲明是在11月11日。帳戶解凍發生在道歉之前,這使得「因未道歉而強執」的邏輯產生時間上的模糊地帶。

報道說,益海嘉里在蘭世立已付清賠償款的情況下仍申請凍結賬戶的行為,在法律程序執行的細節上顯得耐人尋味。

此事件引起網民關注,其中很多人支持蘭世立,紛紛表示不再買「金龍魚」。

益海嘉里子公司被判合同欺詐罪

除了陷入與蘭世立的紛爭外,近日,益海嘉里的子公司還被判合同欺詐罪。

11月19日,益海嘉里公告稱,下屬子公司益海(廣州)糧油工業有限公司收到淮北市中級法院的《刑事判決書》。一審判決結果顯示,廣州益海構成合同詐騙罪,係從犯,判處罰款100萬元。對安徽華文國際經貿股份有限公司的經濟損失18.81億元,廣州益海與雲南惠嘉進出口有限公司承擔共同退賠責任。#

--------------------
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