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於英國倫敦大學學院任教的前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今日(3日)於《明報》專欄「法政隨筆」刊出題為〈告別〉的文章,宣布結束持續了近23年的專欄寫作。他並未對停筆的原因做出明確解釋,但他在文章中形容「知道這一天總會來臨」,並認為能持續寫作至今日「其實已經難能可貴」。

他指出,「法政隨筆」專欄始於2003年,最初由7位法律界人士共同輪流撰寫。至今,他已為該專欄撰寫了將近23年。他近年較為專注於法院判決的客觀分析和評論,文章內容涉及法治人權、大學發展、社會政策、以及文化與生活點滴等諸多議題。他認為,若其意見得以提供公眾思考與辯論的空間,或是為時代留下一個紀錄,便已是「盡了學者和知識份子的責任」。

陳文敏對《明報》編輯部同事表達謝意,並稱讚報社給予了他「很大的空間」。同時,他也「為他們帶來的壓力與擔憂致歉」。他指出,不論在學術界還是法律界,「批判是常態,辯論是進步的動力」,因此他認為不同人士對評論有不同意見「絕對可以理解」。

他表示從沒想過專欄可延續20多年,並以「一個段落的結束,只是另一個段落的開始,人生就是這樣,也無風雨也無晴」作為告別。他在文章結尾,亦向大埔宏福苑的災民致以深切慰問。

近年,他在《明報》發表的文章曾多次引起香港政府部門發文反駁與譴責。今年3月,他在專欄中評論林卓廷「元朗7.21非白衣人案」的裁決,指「法院低調處理白衣人有組織、有武器的非法行為,而只針對閘內人士的行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同日去信《明報》回應,表示政府「絕不認同文章說法」,並譴責文章「罔顧事實、誤導讀者,令人以為法庭裁決不公」。

去年7月,陳文敏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有關在囚人士假釋安排的改變提出評論,指出若懲教署長修改判刑時獲假釋的條件,或有違反追溯效力原則的可能。懲教署發稿譴責文章,稱他作出了「失實和具誤導性的評論」。今年6月,食環署亦曾針對陳文敏對該署在牌照施加與國家安全相關條件的疑問,去信《明報》要「指出事實,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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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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