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放學回來,我正在忙著準備晚飯。她在我身邊轉了一會,終於忍不住她的得意:「媽媽,今天老師問我,我跟她說了你打我的事,她還用一個筆記本記下來了。」
我大驚失色:「甚麼甚麼?怎麼回事?」
「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跟尤哈老師(她的班主任)說了媽媽打我,今天麗達就叫我去辦公室,問媽媽是怎麼打我的?我說是用這麼厚的尺打的,很痛,還問為甚麼要打我,我說因為我4時下課,5時還沒回家……
這個9歲不知深淺的小傢伙,把我給告發啦。她知道當地的法律不能體罰孩子,就小小地告了媽媽一狀。
麻煩來得比我想像的快,兩周後的星期五,女兒回家帶來了學校的通知,要求我們夫婦在下一周的周四中午11時至13時去學校,兒童保護局的官員、學校的學監和女兒的班主任要與我們會面。
學校裏有甚麼等著我們,訓誡?警告?還是更嚴重的?我們錯在哪裏?該以甚麼態度對待這件事?我一時理不出頭緒。轉念一想,對孩子不能體罰,西方國家人人皆知,在人家的國家違反了人家的法律,那該受甚麼處罰只能安然接受啦。
懷著靜候發落的心情到了女兒的學校,迎接我的是五個牛高馬大的白人:兒童保護局的官員、學校的學監、女兒的班主任和兩個任課老師。
學監一臉嚴肅地告知我,今天要跟我談的問題很多,所以安排了兩個小時。先由老師介紹女兒的情況,然後再談別的。雖是山雨欲來,我還是心中一喜,女兒入學半年了,我們苦於語言障礙,無法與老師溝通,這次有翻譯在場,我可不能錯過這個好機會。
老師介紹了女兒的情況,正面的是品行良好,負面的是語言不過關,理解能力差,有時注意力不集中。我接過話頭,談了她在家的情況,我對她的教育上的一些苦惱,比如她的依賴性很強、時時黏著我,我們夫婦的語言程度不能完全理解她的課本,無法輔導她完成家庭作業等等。根據她的特點,我請老師給我一些指點。
不覺時間就過了一大半,從學監頻頻看表,我才發現已是12時40分,我的違法行為終於被提起,不過這時的空氣已經不再凝重。學監說:「今天與你見面,讓學校對孩子的家庭和家長有了了解,我們很高興。過去的家長也體罰孩子,不過現在法律已經規定不能以這樣的方式來教育孩子,請你以後注意。」
在我表示了歉意之後,她又說:「你們移民來此的時間很短,孩子的教育和生活問題,兒童保護局的專家可以給你們提供幫助,你們需要嗎?」當然需要啊,我這個苦惱的媽媽巴不得有人來幫我呢,於是兒童保護局的官員翻開筆記本,跟我預約了下次見面的時間。
時針指向13時,我邊跟他們握別心裏邊嘀咕,三堂會審就這樣結束了?
回家的路上,細細地想了中午的會面,我有了一點心得:雖然外來移民大量湧入,但西方人對東方人、東方的文化了解得還是很少,所以溝通很重要、很必要,自己主動與對方交流,談出教育孩子的困惑,讓對方了解了我的為人,理解到我的用心,也明白了一點東方文化中的「棍棒底下出孝子」,所以諒解了我的行為,把一場「鴻門宴」變成了一場幫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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