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新聞》昨日(20日)報道,最少6個傳媒機構或單位、十多名新聞工作者被稅務局覆查及追收長達7年前的稅款。記協主席鄭嘉如今日(2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涉事8間機構合共被指少報了100萬元收入,至少20人受影響,包括鄭的父母。她也被指控少報了2018/19年度40萬元收入,但她當年月薪只有1.8萬元。

鄭嘉如確認涉事媒體平台和機構合共8間,包括記協、《獨立媒體》、《法庭線》、《Hong Kong Free Press》、《爆炸頭》和《Renews》,涉及創辦人、記者及其當年未結婚的配偶,鄭的父母也被審查薪奉稅、利得稅和差餉。她表示,稅局指8間機構合共少報了約70萬元收入,暫緩後須再交約30萬元稅款;受影響人士至少20名,被指控少報了約100萬元收入,暫緩後須再交9萬元稅,大部份人今年要預繳0元,但也有人要預繳最高5萬多元。

她表示,一般納稅人會被要求預繳明年的稅款,通常就是基於現在的資料的估算,但涉事傳媒和記者個案,全部都是6、7年前已經交足稅款的前提下,再次被稅局要求預繳一些比較高額的款項。她質疑稅局沒有基於一些證據或合理理由提出指控,實際上是屬於對記者「未審先罰」。她強調,如果稅局認為是有人逃稅或欠稅的話,稅局必須要拿出正確的證據。

關於有建制媒體稱稅局查稅保障稅收是天經地義,鄭嘉如反駁稱,香港的商業社會是否接受稅局不按資料證據就要求機構預繳日後的款項,一個普通的打工仔是否接受沒有商業登記和公司的情況下,都要預繳六位數字的利得稅,「預繳後稅局才開始審查,多年後如果發現打工仔沒有欠款,才歸還款項,是否這樣合理呢?」

坊間有人指記協或其他記者欠稅和逃稅,她直斥是「詆毀誹謗」,記者本身收入已經微薄,如果他們還要在沒有任何證據及合理理由的情況下,要預繳一些高額的稅款、面對一些無理的指控。她又指,若要花大量金錢及時間去自證清白,會對香港商業社會及社會制度的信心造成很大影響。

鄭嘉如透露,全部涉事個案被查的年度都是2017/18或2018/19,即是6至7年前,他們已經報稅和交足稅款。當中有一些個案根本沒有營商、沒有商業登記、沒有公司,但被稅局安插了一個商業登記號碼,記協調查後指該號碼是不屬於任何機構或任何人;有個案被審查公司成立之前年份的利得稅;有人被稅局指控其收入多過他當年的薪金數倍;亦有人被指控當年沒有報稅,或最近沒有向稅局的預繳要求提出反對。

記協主席鄭嘉如被指控少報了2018/19年度40萬元收入,但她當年月薪只有1.8萬元。(霄龍/大紀元)
記協主席鄭嘉如被指控少報了2018/19年度40萬元收入,但她當年月薪只有1.8萬元。(霄龍/大紀元)

月薪1.8萬元 鄭嘉如被指少報40萬收入

她透露自己2018/19年度是《香港01》偵查組記者,月薪1.8萬元,但稅局最近指控她當年的「實際收入」是631,300元,比實際多約40萬元。她表示當年收入是231,300,數字上須繳交3,958元稅款,但因政府設有2萬元稅務寬免額,結果不用交稅。她批評稅局今次的追加調查是沒有基於任何合理資料、證據和理由去提出,部份收入其實只是朋友「夾錢食飯」,法例亦沒有要求個人保留往年賬目。

記協方面,自2023年11月起接受稅務審查,被要求繳付45萬稅款,部份暫緩後仍要繳付30萬。他們曾與稅局會面,當面指出數據錯誤。2024年底,記協再給出正確計算方式,未獲稅局回覆,今年3月又再次被查稅。

另有個案是稅局把公司銀行賬戶全部轉賬當作收入,沒有扣除任何開支或者機構名下的帳戶互相轉賬。稅局曾經跟不同人士稱,預繳估算是沒有特別理由、沒有特別資料或者沒有特別方程式去計算。另外由於2018/19年度設有最高2萬元的稅務寬免額,稅局便把某些個案的收入調高數十萬。

她認為情況對於記者和小型的媒體機構來說是相當大的壓力和負擔,無論是時間資源還是精神上的壓力。記協擔憂,媒體越來越經常被商業和財務相關的法例審查和鉗制,對本港新聞自由有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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