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周四(11月6日)裁定,國務院目前可以執行總統行政令,即美國護照上只能選擇「男性」或「女性」性別標記,推翻了下級法院允許申請人選擇「X」性別標記的裁決。
這是最高法院對特朗普政府上訴作出的裁決。政府對下級法院9月份的一項裁決提出上訴,該裁決允許跨性別者或非二元性別者在護照上申請標註男性、女性或「X」性別標識,而不是出生時的生理性別。
最高法院以6比3的票數通過裁決,允許政府執行禁止護照上任選性別的政策。自由派大法官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凱坦吉·布朗·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和索尼婭·索托馬約爾( and Sonia Sotomayor)投了反對票。
最高法院在多數意見中指出:「在護照上標示持有人的出生性別,跟標示其出生國並無二致,皆未違反平等保護原則——這兩種情況都只是政府對歷史事實的證明,並未對任何人進行區別對待。」
少數的反對意見則稱,這項裁決是「毫無意義但令人痛苦的扭曲」。
司法部副總檢察長D·約翰·邵爾(D. John Sauer)稱,下級法院阻止政府政策的裁決「站不住腳」,並認為這些裁決侵犯了總統在外交事務方面的憲法權力。
邵爾在法庭文件中寫道:「總統選擇恢復之前的政策並以生理性別為準——這一選擇對國務院具有約束力——不應該成為提出新的平等保護主張或行政程序法異議的理由。」
原告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的律師蔡斯·斯特蘭吉奧(Chase Strangio)在法庭文件中警告:「這項新政策使跨性別者、非二元性別者和雙性人在使用護照時面臨潛在危險。」
ACLU代表一些跨性別和非二元性別美國公民就國務院的這項政策變更提起訴訟。
他們稱,該政策違反了聯邦法律和憲法規定的平等保護權。此前,總統拜登任命的聯邦地區法官以及美國第一巡迴上訴法院叫停了特朗普政府的這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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