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在過去3天展開代號為「圍網」的反黑工行動,針對逾期逗留的外籍家庭傭工及其僱主,搜查全港27個地點,共拘捕34人。在被捕的非法勞工之中,大部份從事洗碗、清潔、廚房雜工等工作。
入境處特遣隊副指揮官巫泉傑今日(21日)向傳媒表示,處方留意到有被解僱或提前終止合約的外傭在香港逾期逗留,並從事非法工作,在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鎖定多個目標地點。
處方於11月18日至20日一連三日搜查了27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酒樓及食物製造工場等。行動中,共拘捕34人,包括24名懷疑非法勞工、2名逾期逗留人士及8名懷疑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被捕的24名非法勞工為1男23女,年齡介乎22至52歲,其中有13人為逾期逗留的前外籍家庭傭工,另有10人持有俗稱「行街紙」的不允許僱傭工作擔保書,以及1名逾期逗留的中國大陸訪港旅客。有2名被捕的逾期逗留人士為印尼籍女子,年齡分別23和38歲。
至於被捕的8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人士均為香港居民,7男1女,年齡介乎27至64歲,屬涉案公司或餐廳的東主及相關負責人。
被捕的逾期逗留非法勞工,主要從事洗碗、清潔、廚房雜工等工作;從事非法勞工的時間最長接近一年,收取日薪300至500港元不等。處方指,這個日薪水平較外傭現時約5千元的月薪要高。
調查發現,絕大多數被捕前外傭來港工作未滿一年就被解僱,部份被捕的前外傭在合約開始後僅兩個月,就突然失蹤而被僱主解約。有前外傭會先在香港尋找匿藏地點,才會在香港找尋各種非法工作,處方不排除有部份人早有準備來港打「黑工」。
入境處強調,所有被解僱、提前終止合約或已完約的外傭,均不可在港工作,否則即屬違反逗留條件。非法入境者、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另外,政府已於2021年修訂《入境條例》,大幅增加對僱主僱用非法勞工的刑罰,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提高至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處方提醒僱主提高警覺,主動查閱員工身份證明文件,確保員工是合法受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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