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企巨頭萬科的債務違約風險進一步升高。兌付日為12月15日的「22萬科MTN004」的三個債務展期方案全部被否。消息引發資本市場連鎖反應,周一(15日)萬科在股市和債市雙雙下跌。在接下來的5個工作日的寬限期內,如不能與投資者達成協議,將構成萬科首次債務違約。
周一萬科股債雙跌 債務展期方案全部被否
周一(12月15日),萬科公告了2022年度第四期中期債券「22萬科MTN004」展期會議結果,三個議案選項全部未獲債券持有人通過,最接近通過的方案獲得了83.40%的同意表決,但依舊未達到90%的生效門檻。
這一消息迅速在資本市場引發連鎖反應。周一,萬科A股和港股雙雙下跌。截至下午收盤,萬科A股跌幅達2.99%,港股萬科企業跌幅擴大至5.16%。
債券市場上,多隻萬科境內債價格大幅下跌。截至下午收盤,「21萬科02」跌超26%,「21萬科04」跌超11%,「23萬科01」跌超7%,「21萬科06」跌超6%,「22萬科02」跌近6%,「22萬科04」和「22萬科06」跌超5%。
據披露,本次涉及的「22萬科MTN004」原定到期兌付日為2025年12月15日,債項餘額20億元,票面利率3.00%。
萬科在公告中還宣布,計劃於12月18日早上10時召開第二次債券持有人會議,議程包括審議債券展期相關事項。
根據「22萬科MTN004」募集說明書的約定,雖然本次債券本息兌付日已至,但萬科仍擁有5個工作日的寬限期。若萬科在寬限期內足額償還了全部應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寬限期內產生的利息),則不構成違約。
萬科債券展期方案被否:兩點原因
從業內人士的分析來看,萬科債券展期方案被否並不意外,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中國房地產市場長期下行,大環境惡化,二是該筆債券展期通過門檻太高。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在接受「界面新聞」採訪時指出:「從行業大環境看,當下房地產市場仍處於深度調整階段,整體資金面偏緊,金融機構對房企融資把控嚴格,即使萬科作為行業標杆,也難以完全規避這種大環境帶來的影響。」
摩根大通分析師近期表示,過去四年中,幾乎所有尋求債務展期的中國房地產開發商最終都違約並面臨債務重組。
有完成了境內債務重組的房企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萬科的展期方案通過難度大,一方面是條款難度太大,要求90%的同意;同時,持有人各方利益也有不同,有後期買入的小債券持有人,持倉成本不同,且可能只持有一期債券,就會對前期兌付安排更執著。」
標普全球評級分析師陳令華在給「第一財經」記者的郵件中表示,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萬科將面臨約114億元(人民幣,下同)的債券到期潮。未來六個月內萬科的出險重組風險上升。因流動性疲弱,萬科的財務承諾不可持續。
萬科債務壓力集中爆發 多筆債券出現風險訊號
萬科此次展期議案受阻並非孤例,萬科正面臨集中償債壓力。數據顯示,2025年萬科境內外公開債到期或行權規模超360億元,僅年末最後一個多月,就有58.71億元境內債本息待償還。
境內債市場上,萬科16筆存量債務存續本金約217.98億元,其中11隻合計181.19億元債券將於一年內到期;境外還有兩筆總額13億美元的債券,分別於2027年、2029年到期。
更值得警惕的是,多筆債券已出現風險訊號:12月5日,萬科宣布「22萬科 MTN005」(37億元)尋求展期,同時放棄「21萬科02」(11億元)的贖回選擇權,並終止主體信用評級。分析師指出,放棄贖回權通常被視為兌付風險的前兆,而此次20億債展期失敗,將對後續「21萬科02」的談判產生不利影響。
債務風險升高的同時,萬科的經營狀況卻在惡化。根據萬科的《2025年第三季度報告》,截至9月底,萬科營收1,613.9億元,同比下降26.6%;歸母淨利潤虧損280.2億元,同比下降83%,降幅較上半年持續擴大。
據《21世紀經濟報道》,今年前10個月,萬科累計實現銷售金額1152.8億元,月均銷售額約115.3億元,相比2024年月均200億元左右的銷售額,接近腰斬。
「22萬科MTN004」三個展期方案的區別
浦發銀行12月5日對外披露了代表各方訴求的上述三項展期議案,均提及將本金兌付延期12個月至2026年12月15日,展期期間票面利率維持3.00%不變;其關鍵差異在於利息支付節點與增信措施。
其中,議案一將本金和展期前後產生的利息,一併延期12個月支付,且期間無任何增信措施。投票結果顯示,該議案未獲債券持有人支持,有效表決權數額為0;表示反對的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則共16家,有效表決權數額為15,340,000,佔總表決權數額的76.70%。
議案二,則要求追加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深鐵集團或投資者可接受的其它深圳國企提供的全額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或其它抵質押措施,並且展期前利息需於今年12月15日正常兌付。該議案共獲得7家持有人支持,有效表決權數額為16,680,000,佔總表決權數額的83.40%。
議案三的本息支付安排與議案二保持一致,在增信措施上僅提出須提供相對應的增信措施。該議案三僅獲1間機構支持,有效表決權數額為3,790,000,佔總表決權數額的18.95%。
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會議規程》規定及本期債券發行文件約定,三項議案須分別由持有本期債務融資工具表決權超過總表決權數額90/100的持有人同意後方可生效。上述三項展期方案均未能達到90%的這一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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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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