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紹興市一男士遺失一塊價值33萬元(人民幣,下同)手錶被人撿走後變賣,失主不得已花15.3萬元買回。該消息登上了百度3月26日熱搜並引發熱議。

據極目新聞3月25日消息,紹興諸暨市的徐先生3月10日在一家足浴店丟失了一塊價值33萬元的Patek Philippe手錶。經調查,該手錶被足浴店的另一名顧客撿走。對方承認撿到手錶,但是已經以12.5萬元的價格將其轉賣。經過幾次轉賣,最後被上海一名買家獲得。

撿到手錶的顧客表示願意歸還賣手錶所得的12.5萬元,經過多次溝通協商,徐先生最終付給對方15.3萬元給上海買家,上海買家將手錶寄回。

此事一經公布便引發網民熱議。

很多網民質疑撿到這麼貴重手錶的人怎麼能拿去變賣:「第一個撿到手錶的人,能以12.5萬的價格轉賣,說明他知道這個手錶很值錢。」「實際上,我撿到了這麼貴重的,可不敢拿去賣。」

網民「phdmmm」認為:「中間收購贓物的二手販子不用退錢?沒有發票、沒有購買紀錄、沒有原裝包裝,這麼貴的物品收購的時候不問清楚來源?還是說明知是來路不明的錶,照收不誤。」

「sweet7醬」則表示:之前有報道說「撿到金手鐲以為是假的,扔掉的那個人,還賠錢了。這個不賠我不能接受」。

還有網民直接表示:應該告那個撿到手錶的人。

對此,相關人士對極目新聞表示,第一個撿到並轉賣手錶的人的行為屬於侵佔,不屬於盜竊,失主如要追責,可以找法院起訴辦理。如果撿到貴重物品,請及時歸還,千萬不要因為貪念而惹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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