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發全球華人關注的神秘豪車女楊蘭蘭(Lanlan Yang,音譯)車禍案周五(9月26日)上午在悉尼唐寧中心地方法院(Downing Centre Local Court)二次提訊。肇事者楊蘭蘭未通過視像出庭,而由其西人出庭律師約翰‧科恩(John Korn)親自代表到庭。目前,楊蘭蘭對四項指控未做任何答辯,案件再度延期。
當日上午10時06分,代理副註冊官(Deputy Registrar)S Najm在John Maddison Tower法庭大樓15樓B審訊室主持了楊蘭蘭案件的提訊。原本排定為第33號案件的提訊意外提前。整個提訊持續了15至20分鐘左右。
案件進展
楊蘭蘭的出庭律師看上去60多歲、身形清瘦、頗具資歷。他在庭上表示,自己本周二(9月23)才與楊開過會,表示對某些指控需要更多時間做答辯準備,請求休庭三周至10月17日,並獲准。楊蘭蘭下次提訊時將被要求做出認罪或不認罪的答辯。
楊的出庭律師同時提出,希望修改保釋條件,將楊蘭蘭向警局報到的頻率由每周三次減為一次。但代理副註冊官S Najm當庭回應,自己並非地方法官,無權批准變更,必須正式提出申請才可進一步考慮。
楊蘭蘭目前的保釋條件維持不變,包括交出護照、每周三次到警局報到、遵守宵禁令以及禁止駕駛任何車輛。
本案源於7月26日凌晨,在悉尼富人區玫瑰灣(Rose Bay)發生的一宗嚴重車禍。當時,楊蘭蘭駕駛一輛訂製的、價值150萬澳元(約合720萬元人民幣)Tiffany Blue勞斯萊斯庫里南(Rolls-Royce Cullinan)SUV,涉嫌醉駕逆行,與一輛平治商務車迎頭相撞。
事故導致52歲的平治車司機喬治‧普拉薩拉斯(George Plassaras)身受重傷,包括脊椎、肋骨、髖部和股骨骨折。此前,警方對楊蘭蘭提出四項指控,包括「以不當行為造成人身傷害」「拒絕或未能接受酒精呼氣測試」「危險駕駛致人重傷」及「未向警方提供個人資料」
控方新增備選指控
不過,提訊當日,控方代表律師——一位看上去約40多歲、形象幹練的華裔律師於庭上透露,警方為第三項指控「危險駕駛致嚴重傷人」(Dangerous driving occasioning grievous bodily harm)加上一項備選指控(Backup charge)——即「疏忽駕駛致人重傷」(Negligent driving occasioning grievous bodily harm)。
悉尼律師Newton Xu對《大紀元》表示,根據澳洲刑事司法程序,備選指控(Backup charge)通常是控方在起訴時,同時提交的一個「次要罪名」,其主要作用是,一旦主要指控難以成立(例如證據不足),法庭仍然可以根據同一事實,考慮備選的罪名。
根據新州《道路交通法2013》(Road Transport Act 2013)第117條,對於「疏忽駕駛致人重傷」,初犯面臨最高2,200元的罰款,最高9個月監禁、自動吊銷駕照至少12個月等,而再犯則面臨最高3,300元罰款,最高12個月監禁,自動吊銷駕照至少2至3年。
相比之下,新州《1900年犯罪法》(Crimes Act 1900)第52A條規定,「危險駕駛致嚴重傷人」的初犯將面臨最高5,500元罰款、7年的監禁。
當日提訊結束後,大紀元記者曾與楊的出庭律師進行對話,希望進一步確認案件細節。該律師確認自己代表楊蘭蘭,但在記者進一步提問時,其隨行的文案律師立即介入,未有更多回應。
法庭旁聽者華人佔八成
楊蘭蘭車禍案的二次提訊現場,雖遠不及首次提訊時人潮湧動,但當日法庭內三十多個旁聽席仍座無虛席,其中約八成為華人面孔。印尼華人背景的澳洲電視真人秀選手Stevie Khouw便是其中之一。他對新唐人表示,自己純粹是出於「好奇心」而走進法院旁聽。

「我本身是印尼華人,這個案子在華人社區很受關注,大家都想知道她到底是誰、從哪裏來。」他說。
他透露,自己原本因公務出差路過,便提前抽時間來到唐寧中心地方法院旁聽。對於當日案件再度延期的結果,他坦言並不意外。
「這只是很早期的階段,律師還在等待決定,最終她(楊蘭蘭)會選擇認罪或不認罪。」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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