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昨日(20日)見記者,交代政府物流服務署購買冒牌瓶裝水事件的檢討結果,除了對超過10名物流署和庫務科人員展開紀律調查及公布6項措施外,亦將審計署報告公開。報告指製造商「鑫鼎鑫」今年4月投標時,文件已蓋上錯誤印章,將「樂百氏」誤印成「百氏」,但物流署收到修訂文件便了事。
審計署形容「鑫鼎鑫」蓋上錯誤印章屬明顯的詐騙跡象,但物流署沒有直接聯絡製造商核實文件真偽,亦沒有向執法機構報案,反映物流署在核實投標者資料方面不足,部門人員也欠缺防騙意識。
報告亦揭示,投標者只提交《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下的3項微生物標準,卻遺漏了《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規定適用於樽裝飲用水的12種金屬污染物檢測。物流署6月批出合約,7月底委聘化驗所檢測時依然未涵蓋金屬雜質項目,8月才透過食物安全中心得知此缺失。
在公司背景審查方面,物流署掌握資料顯示「鑫鼎鑫」僅有3名全職員工,亦無政府供水紀錄。合約開始後「鑫鼎鑫」多次違規,反映該公司在規模和能力上或不足以履行合約。
審計署認為應在招標時要求其財務能力證明,例如有足夠資源支持處理訂單、運輸、存倉和清關等核心工作。然而物流署解釋,因合約屬物料供應性質,不涉服務,因此沒有進行財政審核。審計報告指出雖然或符合程序,但運送水的工作屬勞力密集,應納入考慮。
此外,「鑫鼎鑫」的董事和股東曾因涉嫌詐騙被捕,但物流署並無相關指引查核投標者的刑事背景。其後合約執行不足一月,已有超過20個政府部門投訴,包括延誤送水、未協助開立訂水帳戶等。即使合約容許在多宗退貨情況下終止合作,物流署亦未曾下退貨令。
聲稱因大雨換品牌 物流署核實前即日批
8月初,「鑫鼎鑫」聲稱樂百氏的運作因大雨而受嚴重影響,要求把合約下的製造商換作「東莞市東娃飲用水有限公司」,並把品牌名稱由「鑫樂」換作「Happy/喜士」。物流署在收到文件當日即核准,但翌日香港標準及檢定中心確認檢測報告無效,懷疑為虛假文件。政府最終於8月16日暫停其合約。
審計報告亦指出署方市場研究不足。物流署向名冊上的138間供應商發出問卷,多數來自香港,卻沒有中國大陸供應商,例如樂百氏及東莞市東娃飲用水有限公司;回應時間由規定的一個月縮短為兩周,最後僅8份回覆。
在招標制度方面,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今年2月根據既定機制批准今次採購不採用評分制。物流署解釋,所採購貨品可提出的創新建議空間不大、所採購的樽裝飲用水性質簡單直接,及競投者之間就樽裝飲用水的技術方面不太可能有重大差異。6月,中央投標委員會同意此說法,但由於兩名投標人均無相關供應紀錄,物流署會在合約啟動後安排品質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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