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帳委會今日(23日)就最新審計報告,向大會提交報告書,其中針對屋宇署對強制驗窗計劃管理的章節,帳委會報告表示,有大部份發生墮窗事故樓宇,均未有被揀選為發出驗窗法定通知的目標樓宇,已被發出法定通知的樓宇中,仍有相當數目在事故發生時,未遵辦法定通知要求。

在2017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間,屋宇署錄得445宗樓宇墮窗事故,其中6宗事故共導致1人死亡和7人受傷。在該445宗墮窗事故中,有295宗個案的涉事樓宇在事發時未有被屋宇署的樓宇揀選機制揀選,當中有25宗個案的驗窗法定通知在事發時仍未獲遵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26,647份驗窗法定通知仍未獲遵辦,當中有11,410份(43%)由其遵辦限期起計逾3年至11.6年仍未獲遵辦。

根據該審計報告,發現在2023年和2024年的目標樓宇揀選工作中,分別有11幢和20幢在前一年曾有墮窗事故紀錄的樓宇,卻未有按屋宇署的指引被揀選為目標樓宇。據屋宇署解釋,由於該31幢樓宇過往曾被送達驗窗法定通知,而考慮了若干額外因素,例如先前送達的驗窗法定通知的遵辦情況和墮窗事故的成因後,該署沒有將上述31幢樓宇納入為目標樓宇以發出新一份驗窗法定通知。

委員會質疑,屋宇署將該31幢樓宇剔除的做法會否對公眾安全構成潛在的風險,並建議屋宇署把會考慮的額外因素納入其指引內,以便選取樓宇委員會清楚了解挑選目標樓宇的準則。

另外,即使部份樓宇已遵辦法定通知,仍有發生墮窗事故。帳委會主席邵家輝指,帳委會建議政府當局全面檢視強制驗窗計劃,將現行做法標準化及系統化,納入部門指引內,以確保做法一致性,減少人為偏差。

當局亦不應依賴業主自覺履行責任,應採取更積極的監管態度,促請儘快修例,提升執法效率和阻嚇力,邵家輝表示:「雖然保養及維修物業是業主的基本責任,但是鑑於窗戶安全涉及市民生命安全,政府當局不應該只靠業主自覺履行責任,而應採取更積極的監管態度。帳委會促請政府當局儘快修例,以提升執法效率和阻嚇力。」@

----------------------
♠️中美關係藏暗湧♦️
1️⃣ 美國境內的秘密戰爭
https://tinyurl.com/bdhrdnt7
2️⃣ 跨國鎮壓技倆一覽
https://tinyurl.com/4xst7r2d
3️⃣ 評論:習近平實權暗地移交 新決策層如何抉擇?
https://tinyurl.com/3c8h2d9n
----------------------
【不忘初衷 延續真相】
📰周末版復印 支持購買👇🏻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Andro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