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首次引用法例,申請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建議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擔任臨時管理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稱,安排不會剝奪業主權力,又指接管法團程序與政府調查火災工作無關,調查會繼續。

對於安排是否「放生」某些人應該負的責任,麥形容此為「流言、謠言」,指接管工作不影響當局調查,「會深入做,要負責任的人一定要負責任,不論他是甚麼機構、個人也好、甚至是我們部門都好,要負責任的人就要負責任」,並稱接管安排能使業主得到更多清晰資訊,協助他們作不同決定。

她認為,宏福苑法團面對一系列管理問題,要確保其有效運作。合安有40年經驗及自己的專業團隊,日後會每個月匯報局方,又承諾不會向業主收取行政費,並會向業主舉行簡介會、設立熱線,增加透明度,安排已超出法例要求。

麥美娟並指,作出上述申請是為協助法團,並非剝奪業主的權力,因為法團的法人地位無被取代,委任管理人是按建築物管理條例召開會議、決定與建議如何處理維修基金等,開會前14天要通知所有業主並發出議程。

她預計,下月初土地審裁處會展開聆訊,初步研判政府的方案,最終結果要視乎法律程序及研訊日期等。

對於有業主建議,政府一次過攤分「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的40億元予業主,麥回應要妥善使用援助基金,長期支援居民,政府會在不同階段推出支援措施,不涉任何行政費,基金所有賬目及開支亦保持公開透明,審計處會撰寫報告予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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