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造成39人罹難的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26日)踏入第15日。研訊繼續聚焦海事處的驗船與審批程序,當中「南丫四號」的穩性計算書錯誤處理成為焦點。時任高級驗船主任梁維學作供時稱,自己在1996年審核計算書時「唔認識船總長度一成」(簡稱0.1規例),惟遇難者家屬代表質疑其證供與2013年獨立調查委員會時的供詞不符,直言對方可能說謊。
根據庭上披露資料,梁維學於1996年審核由驗船督察何啟德批出的穩性計算書,該計算書錯誤地將舵機房及油箱房視為兩個獨立艙室計算進水後的穩定性,違反0.1規例。梁承認在報告上簽署「已閱」(Seen),但強調「唔代表批准」(approved),並否認曾全面審視所有數據。
代表家屬方的譚俊傑大律師指出,梁在2013年的證人陳述中曾明確表示了解0.1規例及其應用方法,質疑梁現時供詞與過往矛盾。梁反駁稱自己多年來未再翻閱有關資料,亦無意記起事件,「唔想再記得呢啲唔開心嘅嘢」,並強調自己「冇講大話,我講返今日嘅嘢啫」。
梁供稱,當年剛加入相關組別,未有接受培訓,對工作要求不熟悉,亦未有翻查圖則或重新計算穩定性數據,指當時的覆核僅是「檢查是否符合指標」。他又強調,審核是基於個人判斷,「有時同事做咗,我唔會再重做一次」。
研訊主任關注梁的職責是否包括監督下屬審批的報告,梁則否認,稱只是「做返我自己嘅嘢」。海事處代表大律師亦指出,梁於2013年記憶應較今日清晰,其供詞應較準確。
同日出庭的退休高級驗船主任梁榮康則表示,即使船隻獲得中國船級社證書,海事處亦會在抵港後重新檢驗,「最多令同事檢驗時信心大啲」,並提到若穩性計算結果有誤,處方可「打回頭」要求重新計算。他又批評「南丫四號」圖則標示不理想,有部份水密艙壁與開口位置未有清晰界定,可能引致誤會或疏忽。
南丫海難發生於2012年10月1日晚上,逾百名港燈員工及家屬登上「南丫四號」出海觀賞國慶煙花,途中與港九小輪的「海泰號」相撞,導致「南丫四號」於數分鐘內沉沒,39人遇難。死因研訊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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